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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4-00093
分  类: 文秘工作;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4年06月1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及更名部门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4〕51号
发布日期: 2004年06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4-00093 分  类: 文秘工作;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4年06月1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及更名部门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4〕51号 发布日期: 2004年06月15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及更名部门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4〕51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44号),新的省政府工作部门已经组成。按照国务院有关印章管理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新组建以及更换名称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制发印章(印模),自2004年6月15日起正式启用,原印章(印模)即时作废。

  附件:印章式样(略)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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