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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4-00081
分  类: 林业;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4年04月21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4〕20号
发布日期: 2004年04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4-00081 分  类: 林业;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4年04月21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4〕20号 发布日期: 2004年04月21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4〕20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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