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政发〔2003〕8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洪虎为省长,王儒林、杨庆才、李斌、李锦斌、陈晓光、牛海军、矫正中为副省长。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马俊清为省政府秘书长。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现将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省长洪虎 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副省长王儒林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协助省长负责分管发展计划、财政、税务、人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包括省物价局,中吉集团)、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包括省行政学院)、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地方税务局、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调研室)、省信托投资公司、东北证券公司。
联系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吉林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长春特派员办事处、中国证监会长春特派员办事处、中国保监会长春特派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长春金融监管办事处,驻省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省企业调查队。
副省长杨庆才 协助省长负责分管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业委员会(包括省牧业管理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农业科学院、省农电局、森工集团、吉粮集团。
联系省森警总队、省气象局、中国储备粮管理公司长春分公司。
副省长李斌 协助省长负责分管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公司)、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联系省妇联、省关工委、省红十字会。
副省长李锦斌 协助省长负责分管教育、文化、民族、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局)、省体育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包括省电台、省电视台)、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包括吉林人民出版社)、省旅游局、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省社会科学院、长影集团。
联系团省委。
副省长陈晓光 协助省长负责分管科技、国土资源、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科学技术厅、省国土资源厅(包括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环境保护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
产权局、省测绘局及中医药现代化工作。
联系省地震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科协、中科院长春分院。
副省长牛海军 协助省长负责分管政法、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包括省边防局、消防局、交通管理局、警卫局)、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包括省监狱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政府信访局。
联系驻军、省武警总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副省长矫正中 协助省长负责分管工业、交通、商贸、建设、外事、外经贸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包括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民营企业发展局、省中小企业局〕、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省包装公司)、省信息产业厅、省交通厅(包括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建设厅(包括省国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包括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吉林吉信国际经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港澳办公室)、省政府图们江地区开发办公室(省政府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包括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省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国内贸易管理办公室、省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省食品行业管理办公室、省煤炭工业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东北亚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电子集团公司、省物资集团总公司、省轻化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省冶金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省商贸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省机械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省建设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长春海关(包括省内各海关)、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储备物资管理局、省邮政局、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网通集团吉林省通信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省移动通信公司、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省石油公司)、省烟草专卖局(省烟草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吉林省管理局、北方航空公司吉林分公司、省内各铁路分局、中国外运吉林集团公司、省总工会。
秘书长马俊清 协助省长处理省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协助省长联系监察、审计、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包括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省政府参事室),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省国家保密局、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省直机关党工委。
二〇〇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