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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省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5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xfj.jl.gov.cn/)“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文化胡同66号;邮编:130061;电话:0431-88905150;联系人:梁婷婷)。 

  一、基本情况
  省信访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公众获取信访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进一步提升了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分管领导抓推动、抓落实。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办、承办处(室),指定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更新、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操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等要求,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对照保密制度和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及时、全面、准确。认真做好政府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
  (三)坚持把开展网上信访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拓宽群众信访渠道,随时受理、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意见和投诉需求。吉林省群众信访投诉网上受理平台(电脑版和手机版)开设了网上投诉、省委书记信访信箱、省长信访信箱、建议征集、查询评价等窗口,件件得得回复。
  (四)将联合接访大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从完善联合接访机制入手,对登记、接待、转办、交办、督查、答复、回访等一系列规章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信访条例》《依法逐级走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多方面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向上访群众普及。
  (五)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发布。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充分发挥新闻性、专业性、服务性功能,开设了公告板、在线服务、交流互动、预算决算公开等专栏,不定期发布有关政策文件、动态信息,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及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具体信息,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省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国家政策法规信息、我省信访工作动态信息,发挥了交流做法、总结经验、宣传推广的作用。
  (六)有力推进媒体宣传。与国家和省级媒体建立联系,推进信访工作宣传。我省基层治理工作、化解信访积案等经验做法,在人民日报、工人日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快报、省委《吉林信息》等媒体载体上宣传70余篇,有效增进了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对信访工作的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公开方式相对还较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充实;三是门户网站公开栏目设置需要进一步细化。针对存在的问题,省信访局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切实采取具体措施,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细致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细化网站栏目设置,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深化门户网站应用。四是通过业务研讨、案例分析、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强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新媒体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吉林省信访局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