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吉林省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规范使用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梅河口市供销合作社,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供销集团公司: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规范使用清理工作的通知》(供销厅函合〔2026〕31号)部署要求,省社制定了《吉林省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规范使用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强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26年4月30日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规范使用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规范使用清理工作的通知》(供销厅函合〔2026〕3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标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标识使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排查、集中清理、规范整改、长效管控,实现“问题全排查、违规全整改、责任全压实”。建立健全标识授权、使用、监管、维权全链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省系统标识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系统良好社会形象。
二、清理范围与重点
(一)清理范围。各市(州)供销合作社负责统筹本辖区内标识清理工作的组织部署、督导指导、汇总上报;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对本辖区内标识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规范清理;省供销集团公司负责所属成员企业的标识规范使用清理工作。
(二)清理重点。本次清理工作聚焦以下三类突出问题:
1.未经授权冒用标识行为。全面排查辖区内未经县级及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备案或书面批准,擅自在办公场所、门店招牌、产品包装物、宣传材料、网络平台等载体上使用标识的单位或个人。
2.与供销合作社已无关系但继续违规使用标识行为。重点清理前期与供销合作社有股权、业务等合作关系,目前合作关系已解除、股权已逐步退出、供销合作社已无实际控制力、使用资格已终止的主体仍在违规使用标识的情形。
3.已获授权但未规范使用标识行为。对已授权单位进行核查,纠正未正确使用标识的行为,包括擅自拆分、变体、变形、变色使用标识,超授权范围或超期限使用标识等。
三、实施步骤
结合总社报送时限要求,本次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确保2026年5月26日前完成省级汇总,5月29日前上报全国总社。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5月10日前)。省社印发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省社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标识管理相关规定及本次清理工作要求的专题学习,统一工作标准,全面启动清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6年5月11日—5月20日)。
各地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围绕三类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标识使用情况排查,摸清标识使用主体、使用场景、授权情况、存在问题等核心信息。排查方式包括:实地检查办公场所、经营服务网点标识使用情况;梳理历年授权使用标识的备案台账,核对授权期限和使用范围;通过互联网平台搜索本地主体冒用标识的线索;受理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问题等。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规使用问题,逐一登记信息,建立《标识违规使用问题整改台账》,明确问题主体、违规情形、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完成时限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6年5月11日—5月25日,与排查阶段交叉推进)。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规范,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一是对未经授权冒用标识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标识;二是对合作或股权关系已终止但仍在使用标识的,责令限期清除标识;三是对已获授权但使用不规范的,限期纠正并完善备案手续。
(四)总结报送阶段(2026年5月26日—5月29日)。 各市(州)社、省供销集团公司对本地区、本单位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5月26日前将总结报告(附件1)及整改台账(附件2)报送省社合作指导处。省社汇总形成全省清理工作总结报告,于5月29日前报送全国总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地见效。对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地方党委、政府。
(二)坚持全面排查,确保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精准掌握标识使用底数。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三)强化部门协同,依法依规处置。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拒不整改的违规主体,积极协调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标识的严肃性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管控。要以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完善本地区、本单位标识授权备案、使用规范、日常巡查、监督管理、维权处置全流程制度体系,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从源头规范标识使用管理。
联系人:马超,联系电话:0431-88959787,电子邮箱:jlgxshzzd@163.com。
附件:1.标识规范使用清理工作情况报告(模板)
2.标识违规使用问题整改台账
附件1
XX市(州)供销合作社/XX单位标识规范使用清理工作情况报告
一、总体情况
累计排查辖区/所属单位标识使用主体XX家,实现全面排查;排查发现违规问题XX个,完成整改XX个,整改完成XX%,如期完成清理整改核心任务。
二、排查整改情况
1.未经授权冒用标识:排查发现XX家主体,已全部责令停止使用,完成整改XX家,拒不整改的已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2.合作/股权关系终止仍违规使用:排查发现XX家主体,已全部下达整改通知,完成标识清除XX家。
3.已授权使用不规范:排查发现XX家主体,已全部完成规范整改,完善授权备案手续,超范围/期限使用问题全部纠正。
所有违规问题均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XX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剩余XX个问题已明确整改时限与包保责任人,确保限期清零。
三、主要整改措施
四、典型案例
五、下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特此报告。
(单位公章)
2026年5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