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吉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惠农联合合作的通知
吉合金联字〔2022〕16号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农担公司各分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吉林省供销合作社与吉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担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担保公司开展联合合作,形成供销社+担保协同支持农业发展的良好局面,现就合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内容
紧紧围绕我省保障粮食稳产增产中心工作任务持续稳健开展金融合作,促进农村产业兴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支持全省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主体备春耕生产,保障化肥、农药及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二)支持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网络数字化,推动农产品市场转型升级;
(三)支持在土地托管、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代耕代种等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服务环节中开展金融合作,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支持范围
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基层供销社、供销社领办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等各类涉农经营主体。
三、工作职责
(一)供销合作社工作职责
1.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社有企业、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并组织开展对接工作,主动建立银信系统白名单。
2.积极开展各类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建立信用合作企业名录。
3.供销合作社企业、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担公司尽职调查相关内容健全完善自身信用合作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各类经营主体信用基础,树立诚信、规范经营意识。
4.调度各地社有企业、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融资需求,建立融资需求企业台账,向农担公司推荐并及时更新融资需求名录。
(二)农担公司工作职责
1.为符合农担公司准入条件的供销社所属各类型经营主体提供借款担保服务。公开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条件,供经营主体自主选择。
2.对供销合作社的各类经营主体执行相关业务发生时,农担公司正在执行的同档最低担保费率,如经营主体符合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出台的针对担保费用等补贴机制,农担公司需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将经营主体纳入到补贴范围内。对于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的经营主体,适当放宽反担保条件,提高担保额度。
3.协调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主体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向按时足额偿还借款的借款主体提供贴息扶持。
4.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简化担保程序,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5.及时开展尽调工作,将供销合作社推荐的经营主体纳入政银担白名单制度。
四、工作要求
请各级供销社和农担分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共同研究合作方式,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开展考察调研,组织融资供需对接,加大联合合作推动力度,将合作成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省供销社联系人:周凡琦 联系电话:0431-88950364
省农担公司联系人:王利琦 联系电话:0431-86911086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吉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