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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    点击数:
  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431-85677654,传真:0431-85664637,电子信箱:jlysdkj@hotmail.com,邮编:130021,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3081号)
  2019年,省有色地勘局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吉政务公组〔2019〕1号),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推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强化组织机构设置。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为做好政务公开提供了组织保证。
  2.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根据信息公开需要,重新修改了发文处理单,将文件的公开属性和公开方式嵌入到发文处理单中,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文件的公开属性与公开方式。
  3.突出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省有色地勘局依托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网络媒体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截至12月31日,省有色地勘局门户网站共审核和发布信息379条,信息涵盖2019年度重大项目进展、重要工作部署、基层动态、扶贫工作、安全管理、财务管理、财政预算、人事信息、通知公告、理论学习和培训教育等方面内容。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共2条。
  4.推进重大部署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局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谋发展、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凡是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均按照程序,召开会议,组织财务、国资、人事等部门人员参加,增加信息透明度,并相应进行了公开公示。
  5.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宣传教育培训,理解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了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省有色地勘局为省政府直属地勘事业单位,未承担行政职能。因此,在实际公开过程中,还存在信息公开力量薄弱,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