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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7〕151号)有关要求,现公布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省有色地勘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门户网站(http://jlysdk.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3081号,电话:0431-85677654)。
一、基本情况
  2017年,省有色地勘局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是着重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把控,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程序。
  二是坚持做好门户网站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原有综合新闻、行业动态、通知公告、人力资源、党群工作、经济管理、政策法规、地勘文化等栏目的基础上,2017年4月新开设“信息公开”一级专栏1个,下列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报告、信息公开依据、信息公开举报投诉等二级栏目6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网站政务信息。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有色地勘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89条,网站点击量为308913次,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播稿件6篇(条)。
(二)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财政厅要求, 2017年8月24日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在2018年3月1日,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本部门预算信息。
(三)公开人员招聘信息情况。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对2017年新招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具体是2017年省有色地勘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3、4号公告笔试面试成绩表。
(四)公开重要职能信息。一是公开热点、重点工作和活动信息。2017年,紧紧围绕地勘发展重点工作和活动,及时、全面反映我局重要工作和活动,推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专题信息宣传报道,做到了时政热点信息及时发布。二是公开人事管理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公开局机关、所属地勘事业单位干部考察公告、任免通知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公开文件、统计信息,加强和完善了规范文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部予以答复并按时办结。答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虽然省有色地勘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仍需加强,信息公开力量薄弱,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公示公告栏等渠道、方式进行公布,发布社会关注的重点信息和热点信息。特别加强对局门户网站内容的充实,真正做到相关信息依法依规,透明公开。
(二)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地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处理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全力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处理好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关系,强化内部监督,认真对待好外部监督,解决好信息公开工作不均衡情况。
(三)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稳定充实地勘单位一线信息员队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承担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送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局办公室、宣传部通过开设政务信息员培训班,进行针对性的政务信息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能力。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