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是省人社厅副厅级直属单位,属于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机构,未建立独立门户网站,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有我局独立链接,同时依托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要点》部署,政务公开侧重政策宣传、热点问题回应,以及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选配2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及省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维护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组长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问题,部署工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使用4.23万元。
(二)落实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以及省人社厅建立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责任追究、社会评议以及新闻发布等具体制度。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局政务公开、信息宣传、舆情回应、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制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日常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省就业服务局2016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处室、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合规、不泄密。日常工作中,注重把握工作重点,通过省政府和厅门户网站、省内主流媒体等渠道,发布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及时为公众提供准确权威的政务信息,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到及时有效。
(四)组织业务培训。2016年二季度,结合局开展干部素质提升行动,由局办公室主任对全局文字综合人员开展政务信息、政策宣传工作培训;三季度,省人社厅举办了“厚德强能金业大讲堂”政务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局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各处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了培训。
(五)开展政务服务。全年接待政策咨询方面的来访、来电1000余次,均做到即时详细解答。建立就业辅导员制度,在全省各街道(乡镇)配备1276名就业辅导员,对群众就有关就业创业政策进行解读。督促各地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张贴就业政策内容、服务流程、补贴申领程序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采取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利用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件。2016年9月以来,通过省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和省人社厅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信息71条,涉及积极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扶持政策,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政策等方面内容,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二)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开通“吉林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政策信息64条,循环滚动发布200余次,向社会解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大学生就业、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等方面专项政策,定期更新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就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
(三)宣传解读就业政策。在吉林电视台、吉视公共频道、中国劳动保障报、吉林日报、中国政府网、中国就业网、央广网等14家主流媒体发布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工作动态等稿件500余篇。“就业援助月”和全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期间,编印《就业创业政策问答》宣传册和政策宣传折页2万册,分送省政务大厅、省人力资源市场等5家窗口服务单位,组织免费发放给有就业创业需求的群众;组织全省印发宣传资料20万册(张),扩大了政策宣传面。
(四)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18日,组织中央电视台驻吉林记者站、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等10余家媒体召开对接会,对我省就业创业政策、省政府民生实事、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等9项重点工作进行集中宣传。8月10日,解读我省出台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就业稳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吉政发〔2016〕30号),并通过国家和省各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12月29日,参加《吉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专题新闻发布会,对我省“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均等化服务、“十三五”期间促进残疾人就业具体措施进行介绍和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问题。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发生。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随着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局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政策解读、省政府政务公开专栏维护、政务工作培训等方面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在省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发布。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对接。结合规范性文件出台时机,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记者通气会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通过“吉林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多渠道宣传和解读就业政策,公开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民生实事进展情况。三是加大舆情处置力度。加强舆情形势研判和监测工作力度,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正面回应。四是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适时邀请省政府信息处、政务公开办专业人员到我局授课,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