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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4    点击数: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中医药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部门责分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会议,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重大问题。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岗位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制发《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十项,细化工作,促进落实。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在线咨询栏目解答群众问题110条。 

(二)主动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文件、公告中类信息,及进发布。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坚持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目标,着力做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执法监督、文化交流等各项工作公开。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做好网上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中医药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做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23年度信息发布209条留言办理收到52条办结52条公开答复38条

(三)准确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照《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组织推进,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受理渠道,抓住申请登记、审核、分办、转办、答复、归档等环节。严格落实制度,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有效获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业务处室全力做好配合,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并按照申请人要求的获取方式进行反馈。同时,将相关材料规范保存。

(四)积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抓好平台建设,确保渠道畅通性,坚持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清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准确、年度报告公开及时,依申请公开规范,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做到全文公开,同时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结满意度100%加强省长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局长信箱等平台管理、省卫生热线12320,及时回复网民提问,帮助公众了解掌握中医药政策。

(五)全力做好考核评估等基础工作。年度内对机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突出理论学习、效果导向,结合实际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线上参加省政府组织的集中培训。向局机关干部提供《条例》学习资料,在局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对局机关人员及办事群众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机关全体干部能理解讲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含义、公开原则、公开方式等内容,通过系统讲解,促进机关干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了解掌握条例内容。积极参与省直部门政务公开评估考核,以评估促进工作事项内容完善,以考核促进工作质量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数局的领导下,能够坚持制度,工作有序展开,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局机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个别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局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提升局机关人员整体能力水平;二是学习借鉴省直优秀单位经验做法,不断丰富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搭建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