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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监督保障,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统筹安排,部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坚持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指导责任处室工作,协调其他处室共同推进,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同时明确各处室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能力素质,推进信息公开质效。将《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书记对《条例》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加大推进力度。选派骨干力量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省政数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机关干部信息公开标准和质量。在局网站发布《条例》解读,加大机关干部和社会群众对《条例》的理解认知。同时,印发学习资料,组织机关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自学。通过不同层次、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有效提升了机关干部业务水平。

  二是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结合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中医药大会召开、民生实事重点项目推进、吉林省首批道地药材优势品种筛选确定等重点工作,着重抓好重点任务、重要工作信息公开。2020年11月27日,《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正式发布,省中医药管理局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和政策解读。2020年,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条(件),其中发布局机关文件117件,局网站在线咨询栏目解答群众问题190条。

  三是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局机关积极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根据《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申请登记、审核、分办、转办、答复、归档的工作机制。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后,由办公室逐一登记,报局领导审查后办理,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并按照申请人要求的获取方式进行反馈,并将相关材料规范保存。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部分。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到标准规范、清晰易懂,内容包含信息分类、获取方式、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方式及依申请公开等,并保证及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条例》、国家和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共性基础内容为主。及时公开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是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局机关强化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审核把关。主动公开信息按照具体承办人、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核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按照《条例》和《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办理。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9.9764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深度、广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拓展。

  2021年,根据省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局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二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渠道,创新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