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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1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16〕265号)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持党建统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全省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健康吉林建设。
   (一)强化认识,健全机构,形成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保障制度。强化对局领导工作部署跟踪到位,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明确职责,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发布,定期更新资料,保证群众及时了解中医药工作信息,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提高。
   (二)完善内容,规范程序,强化标准。一是完善公开内容。按照相关要求,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对政务公开信息全面梳理,明确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坚持将全省中医药工作作为政务公开重点, 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定期对政务公开的信息及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备基础材料,做好政务公开及已公开内容的存档立卷备查工作。二是规范公开程序。 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领导负责制、政务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实行工作人员呈报、分管领导审阅、一把手审核的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发布程序。三是强化公开标准。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主要阵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各类应公开的文件及信息主动发布,方便广大群众咨询。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载体多元,渠道多样,效果明显。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向外宣传推介、发布政务信息,主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电子政务和网站建设。重点抓政务信息上网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政务公开栏,开辟多个栏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形成开放统一的政务公开窗口。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重要信息。近年来,围绕中医药政策规划、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发挥局局站宣传阵地优势,拓展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宣传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通报各类宣传信息。三是召开咨询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沟通互动。我局结合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课题评审、重大项目申报、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组织相关专家、行业代表、相关厅局工作人员开展咨询会、座谈会,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沟通协商,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全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策解读还需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范围还需扩大等。 2017年,我们将采取大力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推行各项工作与项目公开。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 三是开展多种方式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和制度宣传,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环境。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