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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发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12-18    点击数:
  2012年吉林省监狱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力,有效提高监狱系统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马晓东任组长、副局长王飞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强、副主任刘亚宏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上报、发布、协调和评估工作,以及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准确提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省监狱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领导机构会议,研究、检查、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省监狱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和完善了《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公开制度》、《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规范审查程序,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落实责任,并将保密审查程序和公文运转程序和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领导提出具体意见,经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逐级审批后,方可对外发布。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为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在网站中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外,还设有“部门职能”、“办事指南”、“重要文献”、“狱务公开”、“新闻专题”和“队伍建设”等栏目、分别公开了省监狱局的主要职责、各部门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监狱罪犯收监、会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法规;狱政管理处、刑罚执行处、信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的对外公开电话等,极大地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时还设立了纪检信箱、监督电话和接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2012年,监狱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未接到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申请。
  今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较大进步,但和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工作平台,及时更新监狱工作的各方面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实现资源共享,切实完成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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