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jl.gov.cn/szf/ndbg)或吉林省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jl.gov.cn/)浏览并下载。吉林省能源局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987号;邮编:130021;联系电话:0431-80765203;传真:0431-891563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能源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能源工作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五公开”的落实,局内各处室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主动及时向局门户网站提供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制定印发了《2023年吉林省能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对省能源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处室和责任处室,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23年,通过局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73(网站222+公开51)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89条、人事信息12条,互动交流39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2条、其他信息235条;对局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网站公开。 
  (二)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新《条例》和《吉林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并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全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已按有关规定办结。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印发了《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在网站或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落实起草处室、核稿处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查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的审核把关。
(四)不断完善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多种形式公开,不断加强政务媒体平台建设和内容保障,2023年通过局新浪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信息182条,强化阵地建设和宣传引导,不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本年8月和12月,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工作,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和政务公开督导平台的提示,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等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对能源政策的宣传公开力度不够充分。下一步,省能源局将按照有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五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能源业务工作的同时强化政务公开,围绕民生关注热点,及时发布政策文件,深入宣传解读绿色用能利好政策,为能源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能源局贯彻落实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一是规范诉求办理。结合省政府文件,在征求各业务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网络互动平台及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能办〔2023〕333号),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群众诉求办理的流程和时间要求,切实规范运转流程、提高办理质效,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吉能办〔2023〕135号),进一步加强全局信息报送工作,强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及通知、能源行业政策法规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发布,严格报送时效及数量的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三是注重宣传培训。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学习掌握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11月10日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培训,对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提升工作能力。
 
吉林省能源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