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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能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能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jl.gov.cn/szf/ndbg)或吉林省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jl.gov.cn/)浏览并下载。吉林省能源局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987号;邮编:130021;联系电话:0431-80765203;传真:0431-8915631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吉林省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抓好全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五公开”的落实,局内各处室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主动及时向局门户网站提供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2021年,通过局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11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26条、人事信息25条,互动交流7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其他信息235条;对局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网站公开。

  (二)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新《条例》和《吉林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并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全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按有关规定办结。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印发了《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在网站或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落实起草处室、核稿处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查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的审核把关。

  (四)不断完善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多种形式公开,不断加强政务媒体平台建设和内容保障,2021年通过局新浪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信息306条。制定印发了《吉林省能源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对省能源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将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明确到具体承办处室和责任人,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省能源局在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省能源局将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五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在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保障;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落实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制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能源局贯彻落实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局内各处室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审核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二是加强新《条例》学习宣贯。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先后通过局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途径进行宣传。10月份,组织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会,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和新《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学习。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省能源局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对通过电话咨询、门户网站留言、微博留言等方式进行的政务咨询都及时积极给予公开解答,其中办理门户网站留言答复7条,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9条,答复电话咨询数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