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公开指南

长春新区消防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单位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单位负责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并主动向社会公开: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一次性告知书

(二)公开渠道

消防业务审批便民服务指南,获取方式:高新区博才路与学苑街交汇处栖乐荟商业综合体A座二楼消防窗口。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地址:长春新区消防大队,工作时间:夏季8:30-5:00 冬季8:30-4:30,联系方式:81857004; 

2.依申请公开具体要求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长春新区消防大队;办公地址为华光街与荷园路交汇119号;工作时间为夏季8:30-5:00 冬季8:30-4:30,联系方式:81857004;邮政编码: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