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公开指南

长春新区政策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单位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单位负责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管委会有关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讲话、工作汇报等综合材料起草工作;围绕新区创新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或对策措施;负责新区课题管理,联络有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开展新区重大问题研究。二是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业发展趋势,外地工作经验等最新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根据发展需要和国家、省、市政策,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促进新区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负责处理新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部署和要求;收集整理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四是负责组织开展新区年鉴、志书的编纂工作;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年鉴编纂业务培训,为有关方面提供地情咨询服务;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上报鉴(志)资料。五是负责新区法制和法律事务工作;对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管委会部门之间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新区行政复议案件,协调处理涉法案件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法律顾问团,为管委会各项重要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六是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1、《长春新区年鉴》

(二)公开渠道

本单位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1个:

1.公开出版。

本单位的官方出版物有如下1类:长春新区年鉴,获取方式:购买或交换。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地址:长春新区管委会A722室,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13:30-5:30冬季8:30-12:00,13:00-5:00。

2.邮政寄送,收件人:长春新区政策研究室,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策研究室A722室,邮编:130000(信封上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长春新区政策研究室;办公地址长春新区管委会A722室;工作时间为夏季8:30-12:00,13:30-5:30冬季8:30-12:00,13:00-5:00;联系方式:0431-81335539;邮政编码:130000。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431-8133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