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单位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单位负责统筹组织开展长春新区在域内域外报纸、电视等系列宣传报道、为驻区企业提供宣传服务、负责长春新区重要活动的照相、摄像和影视资料留存、负责舆情信息监测、报送和处置等工作。
(二)公开渠道
本单位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3个:
1.官方网站,网址:长春新区政务网http://www.ccxq.gov.cn/;
2.其他公开方式:长春新区政务微博、长春新区微信公众号。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地址: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办公地址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联系方式:81335534;传真号码:81335553;邮政编码:130000。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8133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