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一、建议提案承办基本情况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后,我委共收到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
独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工作的建议》(人大建议第0090号)。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6件:《关于将鸭绿江临江段五处工业遗址建设怀旧地标的建议》(人大建议第0096号)、《关于全面规范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建议》(人大建议第0155号)、《关于推进居家养老的建议》(人大建议第0199号)、《关于吉林省高标准农田改造引入市场化机制的议案》(人大建议第1009号)、《关于打造吉林省文旅产业新高地,助力吉林省经济新发展的建议》(人大建议第0054号)、《关于促进碳纤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人大建议第0230号)。
独办的委员提案1件:《关于组建吉林省粮食(食品)集团的建议》(委员提案第W57号)。协办的委员提案10件:《关于推进长春市产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 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的建议》(委员提案第D5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委员提案第D34号)、《关于建设零碳储能及新能源产业集群的建议》(委员提案第L45号)、《关于有效应对我省人才流失问题的建议》(委员提案第D112号)、《关于加强我省社区食堂建设的建议》(委员提案第W160号)、《关于加快我省大装备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委员提案第W302号)、《关于加快数据要素资本化建立我省政府融资新渠道的建议》(委员提案第W347号)、《关于青年住房保障工作的建议》(委员提案第W348号)、《关于破解我省资本市场发展困境的建议》(委员提案第D113号)、《关于促进市政公用事业有序发展的建议》(委员提案第W2号)。
截至目前,我委主办的1件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均已答复完毕,答复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办理情况表等已报送省人大人代选委办公室、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协办的6件人大建议和10件政协提案均已第一时间向牵头单位反馈办理意见。
二、主要作法
一是高度重视,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重点工作。委主要领导要求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委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并将办理情况纳入机关干部日常业务考核范围。收到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后,我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分办会议,明确主办处室、协办处室、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要求承办处室将建议、提案办理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分析研究建议、提案内容,与处室业务工作同步考虑、统筹推进,同时要求办公室做好提醒督办、有效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二是分工负责,切实提高办理工作效率。按照“五化”闭环工作法推动办理工作,建立台账,定责任人、定承办要求、定办结时间。分管领导带领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对建议、提案开展逐个研读分析,对其中涉及我委事项的可行性进行深入审慎思考,并结合我省国资国企实际情况提出办理意见。真正建立分管领导负责、专门处(室)承办、具体人员办理的“三级负责制”,形成上下协同、责任明确、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增进协调,把沟通交流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针对主办任务,我委具体承办处室主动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准确把握代表、委员的真实想法和意图,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办理措施。主办的建议、提案,我委第一时间联系协办单位,明确协办单位的具体任务,统一答复口径。协办的建议、提案,我委主动与主办单位对接,第一时间将办理意见反馈主办单位,密切配合、同题共答、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认真答复,提升代表、委员满意度。我委通过电话、微信、视频、面复、邮寄、座谈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灵活完成建议、提案答复,提升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的满意度,尽力做到代表、委员关注的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我委承办的建议、提案答复件均由委主要负责同志吕鑫主任签发,代表、委员对我委答复意见均表示非常满意。
五是结合实际,提升办理工作成效。当前正处于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攻坚时刻,我委将办理工作视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助力,认真研究提出落实举措,切实提高答复针对性、增强办理实效,让办理工作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有机结合、彼此促进。综合考量建议、提案内容,选取《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工作的建议》(人大建议第0090号),由单位负责人带队,组织办理人员并邀请代表委员开展办理成果调研,提升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延伸办理成效。
六是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同意公开的办理结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答复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我委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发布可以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办理复文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本年度办理过程中的短板弱项,我委将在以后工作中继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细化工作方案。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具体内容不断完善有关工作方案,充分考虑我委当前所处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攻坚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精确办理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内容,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实践性。二是强化沟通协作。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建议提案的背景和意图,确保准确把握问题所在,帮助代表委员加深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方面认知,增进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从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三是提高办理质量。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办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办理结果审核把关,深入调查了解实际情况,确保办理结果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吉林省国资委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