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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要求,现公布省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xxgk.jl.gov.cn/zsts/fgw_97992/ndbg/202101/t20210122_7920775.htm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省国资委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283号,邮编:130021,电话:0431-856185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度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要求,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加强了日常工作指导,梳理细化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利用政府网站向社会主动发布信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保证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推动了全委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提出的要求,着眼于建机制、管长远,积极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结合我委自身工作职能,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协调机制,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细致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国企改革信息披露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重大事项等信息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外进行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公开申请提出、补正申请内容、答复形式规范、征求意见程序、提交时间起算等具体规定,对申请公开办理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现委网站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同步更新,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进一步提升,整合、更新部分栏目,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格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适应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我委加快推进“两微一端”建设,积极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通讯技术传播信息,使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接收相关政策和办事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2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为公开信息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主动公开还未做到文件全覆盖,政策解读信息深度与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按照《条例》以及省政府相关要求,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省国资委门户网站以及正在建设的“两微一端”平台,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解读材料的表现形式,要确保政策出台后的回应效果,及时推进相关舆情跟踪和解疑释惑。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文件的发布流程,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强化委办公室指挥中枢作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国资委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