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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结合2018年度吉林省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函》(吉政数办〔2018〕27号)要求,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83号;邮编:130021;电话:0431—85618522)。
一.基本情况
  2018年,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8〕72号)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工作措施。省国资委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国资委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制度。健全政务“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定期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逐步加大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注重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始终坚持把加强领导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的组织保障,委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国资委以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在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省国资委互联网网站、设立公开查阅点等方式发布和公开信息,使公众及时了解和获取相关信息。
  自2015年起,共计公开信息1253条,其中2018年省国资委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计215条,公开数据对比图如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年共受理社会各界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为网上申请,并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及时回复,已全部办结并公开。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未接到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省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对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为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国资委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工作实效上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还有待丰富。二是公开范围有待拓展。三是公开数量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工作规律,全面深入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动态更新调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委内干部就如何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如何落实分工方案进行了解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