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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资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9    点击数:
  2017年,省国资委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函〔2016〕43号),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紧紧围绕省政府中心任务及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基础,扎实工作,抓好落实,努力推进国资国企系统信息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83号;邮编:130021;电话:0431—85618593)。
一、基本情况
  2017年,省国资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国企党建等工作一并统筹,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始终坚持把加强领导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的组织保障,委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省国资委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已经制定的《吉林省国资委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制度,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工作,并狠抓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工作机制和程序的贯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省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及服务、国资要闻、省属企业领导任免、通知公告等多个方面,并根据要求专设重要政策信息转载,具体公开信息范围可参见《吉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公开目录”,了解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省国资委以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在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省国资委互联网网站、设立公开查阅点等方式发布和公开信息,使公众及时了解和获取相关信息。
  2013年至2017年,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总计1380条。2013年-2017年主动公开数据对比图:
  2017年,省国资委在门户网站刊登各类信息370条,较上一年增加52条;上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各类信息58余条,采用16条;公开监管企业动态、企业招聘、企业领导变动、企业主业变更等信息45条;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刊登、转载信息55条;在网站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新闻媒体公开15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全部按期办结,并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及时回复,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其中,网上申请5件;信函申请2件。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6件,占86%;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1件占14%。

四、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网站收到留言34条,办结34条,平均办理时间5天,办结率均达100%;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及政策咨询27件,解读文件1条,回复率100%。主要涉及国企改革、产权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等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省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对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展开,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但从工作实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下步工作中,省国资委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工作规律,全面深入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及时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