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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资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8    点击数:
  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我委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5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在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指导下,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国资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处室具体抓,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根据年初领导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依托办公室,配备2名兼职人员,固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队伍稳定。
(二)加强公开力度,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
  一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包括采购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采购单位、使用用途以及批准审核人员。
  二是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做好省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的指导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研究探索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
(三)加强主动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到位
  一是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工作动态、工作要闻、通知公告以及政策文件类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全面梳理我委的政府信息,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能够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能够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信息,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我委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适应传播对象公众化趋势,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宣传媒体发布信息,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同时,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四)加强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机制执行到位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对我委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本委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不涉密。充分利用我委法律顾问,借助其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委负责信息工作的人员多次参加国务院国资委和省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工作培训,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常态管理的能力和素质。为做好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委通过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多种途径,全面、及时地公开国资监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350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15条;编发《吉林国资》5期。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委没有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委没有发现涉及监管工作的虚假、不完整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5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免费。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常规动作的同时,以门户网站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但从实践中看,这项工作与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步,我们将在继续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服务
  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推进信息公开查阅点标准化建设
  2015年,我委在信访办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但自建立以来,运行效果不理想。为此,将按照标准化的规范,对政府系统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受理点进行改进,在查阅点的设置、工作内容、工作制度等方面提出一般性规范,便于各级政府和部门按照标准化进行建设、规范。查阅点标准化建设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准为目标要求,用较少的资金实现标准化运转。建立查阅点和受理点标识,并加以适当宣传。建立相应制度,受理依申请公开,并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三)加强业务培训指导
针对各出资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以兼职为主,普遍对业务不太熟悉的的情况,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适当时候举办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平时注重沟通交流,在互动中提高各出资企业开展此项工作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出资企业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以检查促进各出资企业开展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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