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第十九届省运会反兴奋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体科字〔2021〕18号
各市(州)体育行政部门,长春新区体育行政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体育行政部门,梅河口市体育行政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所属各运动项目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反兴奋剂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做好第十九届省运会反兴奋剂工作,确保备战、参赛期间兴奋剂问题“零出现”,省体育局制定了《吉林省第十九届省运会反兴奋剂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吉林省体育局
2021年12月1日
第十九届吉林省运动会反兴奋剂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省第十九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九届省运会)各项目赛事将于2022年初陆续举办,冬季项目赛事将先期举行。目前正值备战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关键节点,反兴奋剂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做好第十九届省运会反兴奋剂工作意义重大。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反兴奋剂工作的有关要求及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体育赛事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第十九届省运会反兴奋剂工作,确保各参赛单位在备战、参赛期间兴奋剂问题“零出现”,干干净净参赛,特制定第十九届省运会反兴奋剂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责任,狠抓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成立第十九届省运会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以各市(州)体育行政部门为第一责任主体,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训练部门负责人为管理责任人;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本地区反兴奋剂联络员及督查员;各项目领队为该项目反兴奋剂联系人。
(二)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领导、训练部门负责人、教练员、领队、科医人员要明确每个人的管理工作职责,逐级压实反兴奋剂工作责任;逐级签订反兴奋剂责任书,反兴奋剂工作职责以图表形式上墙张贴。
(三)落实“一人一档”制度。以甲组、乙组运动员为核心监管目标,建立第十九届省运会参赛运动员“一人一档”风险防控管理责任制度,精确细化管理人员监管职责。
(四)各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于2021年12月3日前(雪上项目)、2022年3月10日前(冰上项目)将本地区反兴奋剂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各项目联系人名单及甲组、乙组参赛运动员“一人一档”表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签字后,报送至省反兴奋剂中心丁俊华老师处。邮寄地址:吉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吉林省反兴奋剂中心),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体院综合楼206。联系方式:1350081664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09583674@qq.com。
夏季各项目根据比赛时间,另行通知报送时间。
二、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严格执行宣传教育及准入制度
(一)各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所有管理人员、运动员、教练员和医疗、科技、后勤保障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集中组织学习《反兴奋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律法规意识,筑牢“拿干净金牌”意识。
(二)各市(州)及各项目赛事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省反兴奋剂中心教育资源,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结合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制度,在赛前开展一轮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做到所有参赛人员全覆盖,入脑入心,学深学实,达到“不敢用、不能用、不想用”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各市(州)要严格执行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制度。第十九届省运会冬季项目准入实施对象为我省参加省运会的全体运动员和辅助人员,所有准入工作的实施对象必须接受系统的反兴奋剂教育,冬季项目教育资格准入通过中国反兴奋中心公众号提供的线上反兴奋剂教育准入通用模块入口,完成反兴奋剂知识学习、反兴奋剂准入考试(注:每名运动员只有三次答题机会,如不能通过考试则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和省运动会参赛资格),宣誓并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由各市(州)体育行政部门将成绩汇总表于2021年12月20日前(雪上项目)、2022年3月10日前(冰上项目)将《第十九届吉林省运动会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合格人员名单》纸质版上报省反兴奋剂中心丁俊华老师处,合格人员名单的电子版、宣誓照片及合格证书截图发送到909583674@qq.com,省体育局审批后,方能获得参赛资格。
夏季项目准入工作,待比赛时间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教育准入工作,确保准入对象“人人过关,无一遗漏”。对未参加准入工作、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且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参赛资格。
(五)省反兴奋剂中心在各项目开赛前,组织进行纸质试卷考试,第一次考试未达到80分以上人员,给一次补考机会,第二次考试还未合格人员,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关于反兴奋剂知识培训及教育资格准入工作,各市(州)可提出申请,邀请省反兴奋剂中心教育讲师指导完成,申请表于2021年12月3日前(雪上项目)、2022年2月10日前(冰上项目)纸质版提交至省反兴奋剂中心丁俊华老师处,扫描版发送到邮箱:909583674@qq.com。
夏季项目可在赛前30天内提交申请。
三、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严禁检查过程发生违规行为
(一)针对冬季、夏季重点项目,将加大兴奋剂检查力度,加大重点项目兴奋剂检查例数,各市州赛前要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兴奋剂风险隐患,确有问题的,禁止参赛,杜绝问题发生,坚决做到本市州参赛运动员兴奋剂问题“零出现”。
(二)在赛事举办期间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将委派兴奋剂检查官进行赛外检查,检查官出示授权书及证件后,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组委会应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工作。
(三)赛事举办期间(自规定报到之日起至比赛结束)计划实施赛外和赛内兴奋剂检查。在此期间,运动员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被要求接受兴奋剂检查,未满18周岁运动员须有成人陪护,运动员要对7日内本人使用的药品、营养品、保健品等用手机拍照原图保存。
(四)各市(州)要明确要求运动队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决不允许发生阻碍、拖延、逃避兴奋剂检查等违规行为。检查期间,检查官会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接受检查的运动员也要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
四、专人专管,全面做好“五品”(食品、药品、营养品、饮品和化妆品)风险防范工作
(一)兴奋剂尿常规检查瘦肉精阳性,是近年来多发的兴奋剂违规现象,也是本届省运会兴奋剂检查的重点。各市(州)训练单位必须严防肉食品兴奋剂污染,均衡膳食,避免偏食猪、牛、羊肉,坚决杜绝食用不明来源肉食品;有条件的训练单位可申请委托省反兴奋剂中心进行肉样检验。
(二)要严防去甲乌药碱阳性风险,避免食用饮用含有中草药、中成药等成分的餐食饮品以及含有去甲乌药碱成分的常用食材,如莲子心等。
(三)要严防药品使用风险。按照“不确定、不使用、找替代、保安全”的原则加强运动员用药监管。使用治疗用药前,必须履行运动员用药豁免程序,经批准后要仔细审核药物成分,确保不含任何违禁成分,并留存药品使用说明书。统一规范运动队药品购买渠道,留存凭证,禁止运动员私自购买药品。
(四)要严防营养品使用风险。没有任何机构能够保证任何营养品的绝对安全,很多营养品可能含有违禁成分。务必按照“非必需、不使用”的原则谨慎采购使用营养品。如必须采购,建议采购使用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学会推荐的检测合格的营养品相 同批次的产品。严格禁止所有人员私自购买营养品并提供给运动 员使用。
(五)运动员必须对进入自己体内的“五品”负责,严格禁止随意接受使用他人提供的不明来源的“五品”,坚决禁止网购快递“五品”。各市州训练单位必须明确指定专人,严格监管运动队的“五品”购买和使用工作,严防人为因素造成的食源性和药源性问题发生。
(六)严格禁止运动员使用任何具有减肥功效的“五品”,坚决禁止任何人员向运动员提供具有减肥功效的“五品”。
五、采取“人盯人”监管机制,坚决禁止运动员网购任何食品,全面加强运动队的风险监管和排查
(一)各参赛单位要把运动队的健康安全和纯洁干净放在首位,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加强兴奋剂风险防控,严防任何可能存在兴奋剂风险的违规行为。
(二)各参赛单位要采取“人盯人”的办法,形成“一人违规、大家受罚”的监督机制。反兴奋剂督查员要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本地区反兴奋剂督查、监管工作。在运动队中实施每日兴奋剂风险全员防控,包括训练部门工作人员、教练员、领队、科医人员在内的所有辅助人员都要参与监管运动员日常训练和生活动态,加强运动队训练场地和住宿地点的管理,确保运动队做好防疫的同时,坚决防范任何兴奋剂风险。
(三)把严禁运动员网购任何食品,作为一条铁的纪律执行。严格管理运动员的网购和快递接收,必须强化要求运动员谨慎网购。
(四)各训练单位指定专人监管运动员日用品的购买和使用,特别是对含有中药成分的染发剂、洗发水等日用品的使用,严防兴奋剂误服误用。
六、赛事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反兴奋剂中心,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一)省直各项目中心、赛事承办单位负责赛区各项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协调等保障工作。
(二)省直各项目中心、赛事承办单位要确定各项目赛事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协调人员,并担任赛会组委会反兴奋剂部(组)副部(组)长。
(三)比赛具体时间确定后,由组织协调人员及时与省反兴奋剂中心联系,将宣传教育、拓展教育、兴奋剂检查等主要工作,提前落实到位,设立独立的兴奋剂检查站。
(四)在反兴奋剂工作实施过程中,要与各参赛单位提前做好通知、协调、组织等相关工作,保证反兴奋剂工作顺利开展。
七、以坚定的“零容忍”态度,严厉处罚兴奋剂违规人员和单位
本届省运会中如发生兴奋剂违规问题,一经查证,省体育局将按照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则》和《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体育行政部门领导、训练部门负责人、教练员及相关责任人和单位最严厉的顶格处罚;违规行为特别恶劣的,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构成犯罪的,将《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八、鼓励举报、积极配合检查调查取证
为进一步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为维护比赛秩序,要求必须实名举报,否则不予受理,对于实名举报的案件,省反兴奋剂中心等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开展检查调查,被检举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检查调查,一经核实,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反兴奋剂法律法规严厉处罚。举报电话:0431-88652615;0431-85694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