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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3    点击数:
  2011年,省体育局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地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推进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局法规处为牵头单位,统一协调《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局机关处室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要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1年省体育局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9条,发布《体育工作通讯》4期,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
(二)公开的内容。在2011年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0.72%;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的数量16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5.8%;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的数量1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0.36%;其他信息260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94.2%。
(三)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网上公开信息。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体育工作通讯、体育局网站、体育局公示板等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省体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1年,省体育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省体育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还有需改进之处,如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少部分同志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高,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强化。门户网站结构不尽完善,有待改版。2012年,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全省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