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工作情况
根据省政府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吉林省统计局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4年,吉林省统计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推进规范化管理,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全面提升政府统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统计部门信息公开运行机制,2014年,省统计局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实际执行情况,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对省统计局所属各单位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为了更清晰地了解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提高统计数据为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针对性,打造透明统计,展示政府统计形象。
二、主动公开情况
省统计局依照《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重要信息都予以了公开。
自2014年1月1日起,截至到2014年12月31日,吉林省统计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全部是网上公开。
吉林省统计局全年在我省主流媒体《吉林日报》上,按季度和年度分别发布了 2014年各季度及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同时,刊登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该统计公报为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布。
2014年吉林省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主要是公开发布当年生成的统计信息、收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都不超过20个工作日,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均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未发生单位或个人向吉林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吉林省统计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4年,吉林省统计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2015年主要工作
一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布有关统计信息,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公开透明。
二要进一步发挥统计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依托门户网站,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应用,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统计数据发布系统。
三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法》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