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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0    点击数:
一、基本工作情况
  根据省政府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吉林省统计局较好地完成了2012年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2年,吉林省统计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推进规范化管理,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全面提升政府统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统计部门信息公开运行机制,2012年,省统计局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实际执行情况,对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修订和完善。同时,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对省统计局所属各单位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为了更清晰地了解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提高统计数据为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针对性,打造透明统计,展示政府统计形象。2012年,省统计局进一步深化了公众参与机制,建成了互动栏目,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建成了网上办事栏目,统计项目审批、涉外调查许可实现了在线办理。
二、主动公开情况
  省统计局依照《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重要信息都进行了公开。
  自2012年1月1日起,截至到2012年12月31日,吉林省统计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部是网上公开。
  吉林省统计局全年在我省主流媒体《吉林日报》上,按季度和年度分别发布了 2012年各季度及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同时,刊登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该统计公报为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布。
  2012年吉林省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主要是公开发布当年生成的统计信息,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都不超过20个工作日,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均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未发生单位或个人向吉林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吉林省统计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2年,吉林省统计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省统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条例》要求,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公布有关规章和文件,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公开透明。同时,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进信息公开交流,通过与全国统计系统、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加强调研分析,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