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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依据

  2018年吉林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18年,吉林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各项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数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进一步细化统计政务公开工作,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数据发布解读和舆情引导工作,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主动做好数据发布与解读

  做好常规统计数据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采用吉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j.jl.gov.cn)、《吉林统计年鉴》、新闻媒体、吉林统计微讯、吉林统计微博等形式公开。需要向部门、有关单位或特定对象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座谈交流、直接告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需要向系统内部公开的,采取印发文件、召开全体或有关人员会议、吉林省统计局内部信息网、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公开。结合统计生产实际。通过官方网站“吉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吉林统计微讯”中统计数据和解读的查询功能,及时为社会公众答疑释惑。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配发解读文章。(责任单位: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资料管理中心)

  (二)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和民生举措,统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部署、实施计划等,统计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调整,积极公开进展和完成情况。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统计工作进展及成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结果公开。实时公开领导调研等重要活动;实时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动态发布履职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监督的事项。进一步公开统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统计规范性文件。公开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执法、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公告。对公开的重大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统计设计管理处、资料管理中心)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检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在数据发布前后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采取适当形式按程序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消除不良影响。(责任单位: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资料管理中心及相关单位)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防风险促发展

  (一)做好基础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本处(室)机构职责、领导简介、办公地址、公开电话;本处(室)领导信息;处(室)内设机构、服务职责及联系方式。公开省局履职相关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要公开会议过程;对直接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会议议题要先报批后公开。公务员招考录用、局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录用、局管干部任免、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责任单位:省局人事处、办公室及相关单位)

  (二)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公开透明

  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要求,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方式,实行全程“阳光执法”。按照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细则和实施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检查公告、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组织实施,对抽查发现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充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监管平台,进行依法公开,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三)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不断推进统计部门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信息。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在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对文字说明部分作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标准、预算安排说明和预算执行报告内容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财务处)

  (四)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

  积极公开普查各项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普查中心、资料管理中心)

  三、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加强官方网站建设和管理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官方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数据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检索功能,完善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及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不断升级完善吉林省统计局数据发布的丰富性、便捷性和智能化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人事处、财务处、资料管理中心)

  (二)注重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协同共进,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

  加强官方两微(微博、微信)的运营维护工作,结合统计用户需求,不断丰富栏目和内容,增强用户便捷体验。在微信平台上拓展统计数据和解读的在线查询功能,为手机用户全方位提供统计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拓展统计咨询渠道,进一步提升统计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加快“数据吉林”移动客户端的建设,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及时向社会更新信息,充分发挥移动平台的便携优势。(责任单位: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资料管理中心、数据管理中心)

  (三)重视政务服务热线,充分发挥电话的便民服务作用

  积极为群众提供政务服务热线信息政策咨询、社会管理和便民、利民服务,更好地满足企业和办事群众的需求,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力争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强化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值守,不断提高热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资料管理中心)

  四、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基础保障工作

  (一)提高政务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水平

  建立吉林省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对外发布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坚持领导小组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成员单位分工协作,会商解决有关问题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补充、调整和更新相关内容。建立官方微博微信互动机制,搭建线上互动平台,倾听民声、问计于民。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政府信息和重要统计数据前,要对拟公开信息和数据进行保密性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拓展机制等,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人事处、资料管理中心)

  (三)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

  加大培训力度,制订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统计教育培训中心)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好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对历年制发的政府和部门文件进行清理公开,完成2008年以来的文件清理,确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方式,做好公开工作。同时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责任单位:省局办公室、资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