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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1    点击数: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及3个统计表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657号
  邮编:130033
  电话(传真):0431-81763026
  E-mail:bangongshi@jlda.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托内部媒体及社会媒体,坚持“内媒”和“外媒”并重,突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结合省药监局工作实际,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积极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对省局网站栏目进行优化、对微信公众号进行调整,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省局中心工作及公众关注、社会热点等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省局政务微博、《吉林药品安全》报,新华网吉林频道、中国吉林网、省内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等主流媒体同步进行政务工作信息公开,做到了及时满足公众对药品安全知识及相关信息的需求和关注。年内,省药监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各项工作制度,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内容,认真对统计信息、预决算信息、药品质量信息、扶贫工作情况等都进行了主动公开。2019年度,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各类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其中,在省局网站信息主动发布信息873条,在政务微信发布354条,在政务微博发布116条,在社会媒体上发布各类信息近200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1件,全部按时限进行了书面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药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内,主动公开涉及“两品一械”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39个,省局规范性文件3个;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14份;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6个;对实施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全部进行了主动公开;因我局近年来未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所以没有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8

125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1

66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4

26

行政强制 

8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6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2件,法人或其他组织9件。其中信函申请9件,网络申请2件,已全部书面答复,按时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8 

 0 

 1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7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1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9 

 0 

  1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省药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0起,提起行政诉讼2起。2起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法院均判决维持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结果。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省药监局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文件不及时、全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够到位等问题。下一步,省局将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加强培训,大力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素质;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省药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3件,其中,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2件。全部做到了办结率、面复率和代表满意率三个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