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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5    点击数:
  本报告的内容主要为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落实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共三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该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657号
  邮编:130033
  电话(传真):0431-81763026
  E-mail:bangongshi@jlda.gov.cn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省局(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同)积极发挥网络发布信息及时、方便的特点,将门户网站作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优化网站设置,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各类公众关注、社会热点等制发工作文件,公众可随时登录我局门户网站点击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公开信息目录中查询。同时,利用省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食品药品安全报,新闻发布会、省内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等途径同步进行政务工作信息公开,做到了及时满足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相关信息的需求和关注。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4529条。其中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公开。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8件,网站信息发布量为4461条,在政务微博发布313条政府公开信息;在政务微信发布1215条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在省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布了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同时网站实现了在线受理,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8年,我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其中网络申请14件,信函申请6件,已全部书面答复,按时办结;同意公开答复19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省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从受理到答复全流程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服务,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对社会公众、司法机关来我局查阅政府信息和企业申报资料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查阅复印资料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省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及时高效办理,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申请人诉求,积极提供便民服务。2018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二、落实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局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责任清单公开
  根据省政府和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已公开全部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信息,更新了我局网站“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我局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已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认真做好违法案件查办公开
  2018年,全省累计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6049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6049件,公开率100%;罚款金额913027.61万元,货值金额238965.5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8429.5万元,取缔无证经营3户,捣毁制售假、伪劣窝点5个,移送公安机关65件,吊销1户药品生产许可证,破获43起超千万元的食品药品制售假劣案件。
(三)扎实做好查处违法广告公开
  与工商、广电等部门联合查处违法广告2513条,其中严重违法广告54条;约谈发布违法广告企业31次(21户);撤销17户企业12个品种广告批准文号;移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3件;对5户严重违法广告企业进行现场督导整改。
(四)全力做好检验检测信息公开
  2018年公布食品抽检信息105期,16368批次样品信息;公布保健食品抽检信息2期,114批次样品信息。公布化妆品抽检信息7期,555批次样品信息;发布药品质量公告4期,14160批次药品抽检信息;公布医疗器械抽检信息3期,440批样品信息。
三、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省局共承办建议提案25件,其中,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主办6件,协办3件),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16件(主办7件,协办9件)。根据要求,主动公开8件(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做到了办结率、面复率和代表满意率三个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和健康权益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省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管部门近年来的整治工作情况以及下步形成监管合力方面进行了答复。
  二是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抓紧制定吉林省灵芝孢子粉炮制标准的建议》。省局向代表答复了我局已于2018年1月23日,下达了《2018年第一批吉林省中药材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公告》(2018 第1号),公告了灵芝孢子粉炮制规范。
  三是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医疗器械检验能力的建议》。省局从我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的基本情况、推进我省医疗器械检验能力建设、筹划东北亚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提升我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答复。
  四是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67号党派提案的答复。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省民建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管理的建议》(省民建第67号)。省局从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职权划分、当前监管情况、下步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答复。
  五是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81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省民进提出的《关于提升人参精深加工能力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省民进第81号),省局在征求省农委、科技厅、林业厅的意见建议后,从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支持人参企业精深加工、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实施品牌战略、推进人参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建设人参原料基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五个方面进行了答复。
  六是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8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上,委员提出的《关于我省加快建立食品安全具体法规制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建议》(第86号提案)。省局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相关的配套制度规定、推进《吉林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答复。
  七是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8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委员提出的《关于对保健品市场加强监管的建议》(委员提案第89号)。省局经认真研究,从“保健用品概念、产品宣传规定,监管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答复。
  八是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吉林省中药材交易市场的建议》。省局从中药材交易市场现状、我省创建中药材交易市场的可行性两方面进行了答复。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省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件.及时进行了政策发布、信息解读,回应公众关注,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省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落实,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仍然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下一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民生作为第一责任,继续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加大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以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建立更加科学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形成更加合理的责任体系。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热点问题及行政执法信息作为重点,及时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办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的界限,不断提高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