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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04    点击数:
  本报告由“2012年度信息公开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采取的主要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一、2012年度信息公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2年,结合我局机构职能和工作人员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了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领导小组由我局局长霍凤兰任组长,局长助理黄小钻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指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崔东双兼任,具体负责人员邹达明、郭宇航为成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有针对性加强培训工作
  截止2012年12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16人,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5人。5月24日,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53号),针对国务院会议精神和国家局文件精神,我局在7月份安排政府信息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参加培训人次19人次。通过对各处室信息联络员的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新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落到实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向正规化、常态化。
(三)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国务院会议精神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精神,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并逐步完善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试行)》等系列制度。分别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的原则要求、公开的内容范围、公开的载体形式、公开的审批程序、公开责任追究,以及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进行了全面、明确的规定,为扎实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6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5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2条;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事项信息 2167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的信息5条;其他信息927条。
(三)公开的形式
  通过网上公开。在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随时查阅;结合安全用药宣传,定期邀请专家讲课,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面对面进行宣传;编发科普资料书,进行系统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无收费。
六、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的形式不够广泛。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和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为主,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
  2、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需要对各环节流程进行规范,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3、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需进一步培训。
(二)下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3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深入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向政府信息公开好的单位、部门学习,结合实际,探索各种途径和载体,丰富公开的形式,不断提高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公开水平。
  2、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着重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深入、持续、高效、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3、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各处室信息联络员的变动情况,下功夫做好培训、组织衔接和引导工作。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