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履职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金办文〔2015〕55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金融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大人才创业金融扶持力度,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业的实施意见》,请贯彻实施。

  附件: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业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附件

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大吉林省人才创业金融扶持力度,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引导民间资本、金融资本支持人才创业,促进人才、科技和金融有效结合。  

  (一)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创新科技投融资体系。以“100户拟上市企业融资服务工程”中的省内科技企业为基础,统筹协调科技金融资源,搭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培育科技企业。推动科技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更新投融资观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功能,探索金融交易方式、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的方法与模式创新,加快推动金融创新。支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推动资本聚集,推进技术、人才、资本等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和资本进入。推动省内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深度合作,推广科技金融创新经验和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二)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商业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培育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在长春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后台运行与服务机构。建设金融服务业高端集聚功能区,积极提升区域金融管理营运、财富管理、支付结算、产品研发和教育培训等水平,完善金融资源配置和综合服务功能。

  二、搭建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采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中介服务等手段,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  

  (一)深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创新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探索扩大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抵质押贷款规模。推动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渠道。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托互联网技术和线上线下资源优势,依法发起或参与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机构和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在规范基础上创新金融服务。支持规范的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整合资源优势,推动传统金融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形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

  (二)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的融资渠道。拓宽科技型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建立完善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体系。吸引外资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吉林省,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开展并购重组。引进创业投资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对优质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和分类辅导,培育更多上市后备资源。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更多优质科技型后备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挂牌融资。稳步推进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稳步扩大科技型企业债务融资规模。

  (三)创新科技金融市场体系。支持吉林省股权交易所等机构,依法开展科技企业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非公开转让等业务,提升其为科技类非上市公司金融服务水平,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快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建立保险、担保、投资、融资相结合的服务机制。探索专利许可、拍卖、出资入股等多元化价值实现形式,支持金融机构对质物权利的有效处置。

  三、探索开展科技保险创新工作,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风险。  

  引导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加快开展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保险等业务,加大对出口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服务和保障。

  四、加大金融人才扶持力度。  

  完善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加大金融人才特别是国际高端金融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高端金融人才库。加强金融人才培训,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