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吉政公组〔2022〕4号)文件精神,完善工作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现将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主要领导亲自研究、积极推动,召开局党组会传达贯彻有关精神,印发《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局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公告、公示,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条件、期限、提交的资料目录等信息,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发布政策文件、公告类信息,权责事项,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预算决算等法定公开信息。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相关内容进行重新确认,包括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依申请公开渠道、电子邮箱以及监督投诉渠道和法律救济途径等。对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责,规范性文件,各项业务工作动态进行及时更新调整。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22年度,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28428899次,发布信息203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类更新519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75条,宣传效果良好,影响范围广泛。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文件精神,以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有效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每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承办事项都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格式样本》为模板,适用法律符合规定,答复符合法定期限。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对能够通过沟通协调告知申请人的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答复。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及时进行了依申请答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相关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将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政府网站引用国家行政法规的,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并通过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2022年,及时回复“领导信箱”信箱40条,“在线咨询”信息30条,监督投诉13条。同时发挥好微信移动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全年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1114条,订阅数7186个。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持续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制作了210余部视频、海报、动画等防范非法集资作品;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端口共计发布各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作品5800余部次,累计参与群众数量(点击量)达533.9万人次;协调省通信管理局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发送防范非法集资提示短信2000万余条;通过“吉林打非”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6篇,订阅数19843个,累计阅读量17986次。围绕工作职能,继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与短板,一是处理公开申请的时效性仍须进一步提高;二是吉林金融网内容仍须进一步丰富。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做细做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完善相关检查、反馈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二是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社会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