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0    点击数:
  2017年,吉林省金融办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7〕63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省金融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一般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省金融办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一年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成立了省金融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我办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负责人为成员。重构工作流程,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在《吉林省创建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印发前公开征求公众和利益相关人意见,邀请相关媒体和公众参与我办组织召开的全省金融工作部门年度会议等相关会议,严格执行了重大决策进行预公开、会议公开等制度。配齐配强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人员,由综合处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处综合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增加政务公开业务工作预算份额,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了由办机关、驻省金融监管部门和省内主要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共约100人)参加的全省金融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构筑支撑平台。制定调整完善了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等9项制度,形成了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做好吉林金融网、吉林金融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工作,不断更新内容,以多种方式呈现,力争最大程度扩大我办的宣传范围和影响力。
  三是详细解读政策,及时回应舆论。强化政策解读宣传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压实处室责任,真正做到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阐明了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等,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进行了重点解读。我办于2017年5月召开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一周年新闻发布会(见下图),主要负责人对农村金改新政策予以权威解读。加强与中央、省内重要媒体,如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周刊、吉林日报等的沟通协作,并与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密切联系,先后对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非法集资等社会热点进行了及时回应。我办主要负责人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金融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署名文章,新浪网、人民网等门户网站进行了转发。
  四是公开建议提案,严格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共10件),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及部门有关会议的制度,做到“应列席尽列席”,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对相关公开申请进行答复,做到了有申请必回复,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回复意见中说明理由。省政务大厅在场所明显位置已集中展示我办依申请公开指南,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咨询电话等内容。
  五是配合三方评估,及时全面整改。年中,省政府公开协调办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科学评估,指出了吉林金融网部分栏目设置缺失等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了逐项整改,增添了以下栏目:“金融会议”“国家部委规章及文件”“地方文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议提案办理”,经一段时间监测调整,现栏目运行正常,已全部整改完毕。为配合第三方对全年工作进行评估,我办全面回顾、细致总结,及时形成并上报了《2017年省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工作职能,继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2017年省金融办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4280578次,发布信息3868条(项),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6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355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69条等,宣传效果良好,影响范围广泛。截至目前吉林金融官方微信号总订阅数2896人,2017年发布信息1026条,充分发挥了新媒体的功能和优势(见下图)。
2
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省金融办共收到公开申请218件,其中,网络申请212件,信函申请6件。申请办结数218件,办结率100%,实现全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1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0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省金融办2017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省金融办未收取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省金融办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的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巩固,政务信息受众相对集中和单一。二是政务公开的全面性、主动性、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一些政务信息要不要公开缺乏准确把握,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能不公开的才公开”的倾向。三是政务公开的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政务公开信息的界定、工作人员的职责、政务公开的流程都需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逐步完善和调整。
  2018年,省金融办将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主线,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锚定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凝阻症结,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重点在重大政策决策预公开、公开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等方面集中发力,着力提高政务公开的全面性、系统性、主动性、针对性和及时性,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动全省金融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二是认真梳理,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切实做好公众关注、热点与重大舆情的回应工作。
  三是系统整合,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继续探索新媒体渠道的展现形式,开发更加实用的界面与功能,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与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