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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金融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6    点击数:
   2015年,省金融办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条分解落实《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制度,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1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办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分工调整情况,相应调整了省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易晓杰副主任担任组长,各处及信用信息中心的负责同志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处一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省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现已制定和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9项有关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
  主动公开信息107条,其中,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4条;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76条;吉林金融网公开27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约占14%;重大政务类信息1条,约占1%;行政权力类信息12条,约占11%;政务动态信息79条,约占74%。
  一是及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核和地方金融机构及企业重大事项事先备案两项行政权力信息,具体包括办理人基本信息、权力设立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信息,使公众能够清晰的明确办事流程。
  二是认真做好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2015年收支预算表、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和2014年收支决算表、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公开解读。2015年,以我办名义下发三个规范性文件,分别为:关于印发《吉林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和《吉林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吉金办文﹝2015﹞186号)、关于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金办文﹝2015﹞553号)及《吉林省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吉金办联﹝2015﹞6号)进行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细则,文件下发后我办及时对三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并出台政策解读,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吉林金融网进行公开。
  四是及时处理公开信息申请、举报、复议等业务。我办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吉林金融网上分别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联系方式、在线申请、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服务。全年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现已回复信息。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举报信息及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而出现的投诉、复议和诉讼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目前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行政机关日常性工作,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意识,增强工作积极性;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目前,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络,适合公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有待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广泛,一些公众不了解依申请公开的流程;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从实践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措施还不够健全,特别是信息公开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的更新与维护有待加强。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大日常工作指导,强化相关工作措施,适时开展全省金融系统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逐步建立健全系统内部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宣传培训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深入、持续、高效、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我省金融业发展的促进、监督作用。二是丰富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对照《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通知》要求,主动完善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增加公开信息数量,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和补充。同时,提高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更好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吉林金融网和政务微博建设,加大网站宣传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及时、准确公布各类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动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工作水平。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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