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省人防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431-82095819,传真:0431-82095817,邮编:130062,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基隆南街136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人防办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人防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列入《省人防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具体承办处室,建立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吉林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148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32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50条,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550余条。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新增“安全生产专栏”,强化“办事服务”栏目内容保障。加强留言类信息办理,共收到17条留言,回复17条,平均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回复率100%。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要及时转化公开。从严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严格接收、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程序,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办理1件,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省人防办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关信息的发布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内容清晰,字体规范、主题分类合理准确,审核把关程序规范完善,按时向省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原始文本,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2021年,省人防办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系统部署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将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定期对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予以内部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相关业务处室的指导、协调和督导,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时效。二是各处室负责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公众要求和社会发展要求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相关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借鉴政府信息公开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政策解读文件形式单一。要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通过图表、动画、音视频等形式,力求解读内容让群众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政策文件与配套解读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内容要方便公众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