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突出政务公开在“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三方面职能,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人民群众对国防动员领域政务公开的知晓度、满意度。
一、突出高标准,强化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加强办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准确更新。政策文件栏目设单独的搜索功能,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栏。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修订时间。按时按规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发布本单位按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栏目内容系统完备,分类清晰。加强内容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配合单位:秘书处、信息保障中心)
二是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逐步开展未对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显著位置标识有效性。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秘书处,配合单位:起草部门、信息保障中心)
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配合单位: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保障中心)
二、突出高品质,做好重大战略落地及营商环境优化
一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吉林省国防动员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人防工程处,配合单位:起草部门、信息保障中心)
二是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事变动等信息的及时公开。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信息保障中心)
三、突出高效能,围绕政策实施落地率优化政策解读
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针对文件中与企业及民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指引,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配合单位:起草部门、信息保障中心)
四、围绕制度化,夯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秘书处,配合单位:起草部门、信息保障中心)
二是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规范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围绕省办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配合单位:秘书处、信息保障中心)
三是优化线下公开渠道。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等定向信息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阅权。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配合单位:人防工程处、起草部门、信息保障中心)
五、突出高质量,强化落实工作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落实相关经费保障。统筹规划布局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落实专人专岗,定期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激励、问责机制作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探索开展激励和问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