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省人防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与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年底前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通过省人防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秘书处牵头,法规处及相关处室配合落实)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
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2021年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要及时转化公开。从严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秘书处、法规处落实)
二、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一)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认真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省办工作实际,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同步解读。印发政策文件后,解读材料同步上传至网站平台公开,并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建立关联,便于群众获取。要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实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解读质量和实效。(秘书处、法规处落实)
(二)做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
派专人负责网站网民留言栏目,健全完善网上留言办理,及时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加强服务大厅窗口的政务服务,做好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强化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的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秘书处牵头、信息保障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处及相关处室配合落实)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信用中国(吉林)”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府”手段,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准确公开办事指南;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事项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监理单位考核结果,及时更新监理单位目录;公开公示政策文件。(工程建设管理处(审批办)落实)
四、强化平台建设,优化公开服务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责任制,加强省人防办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每季度按要求做好自查工作。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目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清晰,字体规范、主题分类合理准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秘书处、信息中心落实)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行水平,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增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秘书处、法规处落实)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和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充分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运营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相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杜绝出现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工程建设管理处(审批办)落实)
五、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人防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处室协调推进、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的机制,研究推动工作。(主要负责人:王涌慧;分管负责人:文岩;秘书处落实)
(二)提高业务培训实效
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学习并准确理解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开数量和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定期向省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原始文本,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建立省人防办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秘书处、法规处落实)
(三)狠抓任务落实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方案中的重点任务分工情况要实时跟进督察,确保落实到位。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秘书处牵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配合)
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我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
省人防办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