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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885162M/2025-02119
分      类: 粮食储备;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标      题: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粮调联〔2025〕4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885162M/2025-02119 分      类: 粮食储备;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标      题: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粮调联〔2025〕4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4日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吉粮调联〔2025〕4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粮贸易东北大区、供销粮油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吉林通辉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粮食行业协会: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粮食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统筹协调

    各地要坚决扛起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实抓细秋粮收购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把抓好粮食收购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省地协同、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全面压实部门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和信息共享,发挥好相关机制作用,构建立体化舆情监测与处置体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响应迅速的工作格局,确保秋粮收购平稳有序,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为实现吉林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进位提供坚实保障。

      二、切实加强市场收购

    各地要坚持市场化理念不动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目标导向,扎实做好市场化收购各项工作。引导各类主体有序入市收购,特别是要引导粮食加工企业早入市,多购多加多建库存;中粮、中储粮、供销粮油、省农发、省储备粮等企业要主动服从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利用好仓容、资金、渠道等资源优势,合理把握收购节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粮食收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省科投融资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功能,提高办贷、担保效率。要做好储粮仓房、仪器校验、设备检修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指导收储企业加快实施仓储设施升级改造,提高用仓效能。鼓励引导粮食企业开展粮食产后服务,努力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各地粮食、交通、铁路部门要密切联系,掌握铁路、公路运输需求和运力供给情况,提高粮食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要加强省际间、区域间粮食产销衔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搭建平台,引导企业开展“代收代储”“快收快销”等形式的合作,促进粮食跨区域顺畅高效流通。

      三、认真落实收储政策

   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要加强协同,把握好时机、节奏和价格,有序组织开展储备粮轮入,发挥好吞吐调节作用。中储粮吉林分公司要严格履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强化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组织实施。要统筹考虑粮源分布和仓容情况,提前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就近售粮。要加强市场监测,及时申请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做到保质保量收购入库,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要严把收购和验收关,加强入库粮食检验,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收购全过程要公开透明,开展“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政策性收购资金要及时足额供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四、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对接农民售粮需求,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务求让农民卖上“明白粮”“舒心粮”。要督促指导各类收储企业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品种、质量要求和价格标准,根据售粮主体需要做到早开门、晚收秤,最大限度减少农民排队等待时间,不断提升农民售粮体验。要加大预约收购探索推广力度,政策性粮食收购全面应用“惠三农”“吉农售粮”等预约售粮平台,有条件的可开展预约检验,不断提高购销自助化、便捷化水平。要深入推进农户储粮减损工作,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强化农户储粮科普宣传,加强储粮监测预警和服务指导,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指导农户安全储粮,促进粮食减损增收。要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作用,鼓励社会主体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通过市场化运作,为种粮农民等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清理烘干、应急保粮、储粮保管、加工转化、市场销售等个性化服务,实现“存粮在库”。要健全完善粮食烘干应急机制,积极应对雨雪等极端天气带来的储粮风险,指导企业对接种粮大户开展收储业务,有序开展烘干作业,确保入库新粮安全储存。

     五、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各地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充分评估可能发生的灾害天气影响,提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统筹做好各项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因灾损失。要加大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化“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全力做好粮食收购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好收购前准备工作,检修粮食收购机械、烘干和消防等设施设备,保持完好状态,严禁带病运行;要加强安全培训,分级分岗位有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作业前强制性教育和安全交底,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要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员全时在位,认真履职,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外包作业管理,将外包作业人员统一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同时,要及时掌握气象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

      六、强化监督执法检查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加强秋粮收购市场执法检查,作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坚持各部门(单位)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有效衔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严密的监管工作格局。要突出售粮款支付、质价政策执行等问题多发环节,充分发挥12315、12325热线“前哨”作用,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信息化等无感暗访方式,真正发现解决问题,严肃查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理等机制,结合实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同妥善处置重点难点问题,形成监管合力,多措并举,确保粮食收购市场平稳有序。

      七、加强市场监测预警

    各地要持续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做好收购进度统计和价格监测,密切跟踪玉米、稻谷、大豆等粮食品种的市场动态变化,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对深加工企业收购开工情况、收购量、收购价格进行日监测;对全省各类收储企业收购、农户余粮、企业入市情况等实行周调度,加强分析研判,根据需要调整统计监测频率,及时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和问题,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对策措施早研究、处置应对早行动,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报道等方式解读收购政策、通报工作成效,定期发布秋粮生产、收购价格、收购进度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帮助农民有序售粮、企业均衡收粮。

      八、加强对粮食经纪人的监督管理

    粮食经纪人作为粮食经营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粮食收购、销售环节进行交易活动。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提升经纪人整体素质。建立粮食经纪人信用档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经纪人监管,重点查处不及时支付售粮款,违规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未按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粮食经纪人登记设立企业,并以企业名义从事粮食经营活动,按照粮食经营企业管理。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2025年9月22日

 

抄送: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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