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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885162M/2024-03553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标      题: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吉林省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885162M/2024-03553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标      题: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吉林省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吉林省粮油储备

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4年12月23日,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吉林省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4年8月21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印发了《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国粮标规〔2024〕183号)。为进一步规范吉林省省级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确保省级粮油储备质量安全,依据新发布实施的《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开展对《吉林省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吉粮规〔2023〕1号)修订工作。

  二、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吉林省粮食流通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开展修订。

  三、主要修订内容

  《吉林省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共24条,主要包括各方职责、省级粮油储备入库、储存和出库质量管理、质量安全检验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内容。对《吉林省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主要修订的内容如下。

  1.将《吉林省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名称修改为《吉林省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2.制定根据中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吉林省粮食流通条例》、《吉林省省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试行)》”。

  3.将第三条省级粮油储备承储企业履行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中,增加“及时发现和处理入库、储存和出库等关键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4.将第六条中“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新粮” 修改为“入库原粮应当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新粮”;删除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可确定具体质量要求”。

  5.第二十条中“根据《吉林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修改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6.新增加条款(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主要内容:运输省级粮油储备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省级粮油储备发生食品安全超标等质量安全事故(事件),承储单位应当按有关要求及时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省级粮油储备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2月23日    

原文: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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