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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885162M/2023-01494
分      类: 产业发展;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粮科函〔2023〕3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885162M/2023-01494 分      类: 产业发展;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粮科函〔2023〕3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关于印发2023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粮科函〔2023〕34号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涉粮高校、科研单位:

  现将《2023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5月10日    

2023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粮仓〔2023〕8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储备安全 科学减损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0日—31日。

  三、主要内容

  (一)国家层面

  1.主会场启动仪式。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主会场活动将于5月21—22日在安徽合肥工业大学举办。5月21日上午举办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主要内容:向创新中心承建单位授牌;开展“三对接”活动,现场展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应急物资储备科普,院校和人才建设成果等。

  2.召开科技和人才兴粮兴储工作经验交流会(5月21日下午)。总结交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取得的成效、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统筹推进科技和人才兴粮兴储工作,对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和人才发展提出新要求。

  3.举办科普讲座(5月22日上午)。邀请行业内高端专家分别围绕“节粮减损、粮油加工、应急物资保障”等方面举办科普知识讲座,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新热情,促进科技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4.举办中国粮油学会第十一届学术年会。通过同期同地举办学术会议,扩大科技周的宣传范围,烘托活动效果。

  (二)省级层面

  1.参加全国科技周主会场活动。省局主要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安徽合肥)主会场系列活动。

  2.参加吉林省科技周(省自然博物馆)主会场活动(5月20日)。省局将以展板展示宣传吉林省玉米水稻产业集群建设取得的成就,以摆放成品粮油标样、专家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好粮油”产品等形式传播科学消费粮油产品、营养健康理念和知识。

  3.举办科企对接会(5月30日)。组织省农科院、吉林农大、吉林工商学院等科研机构、高校与我省鲜食玉米企业开展科企对接活动。请专家就玉米品种选择、栽培、农机、加工等方面举办专题讲座,专家与企业互动、答疑解惑,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问题。搭建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交流合作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行业快速发展。

  4.通过多媒体开展宣传(5月20日—31日)。省局将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刊登相关新闻和报道,助力科学知识普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市、县层面

  在活动周期间,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活动方案,围绕“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聚焦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重点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特色科技活动”等项内容开展活动。以举办粮食科技周分会场启动仪式;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专家咨询、展示和推广科学储粮节粮减损技术;深入田间地头、储备仓库、涉粮企业、社区农村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粮食科普服务活动。

  (四)相关涉粮高校层面

  各涉粮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以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举办粮食科技讲座,开展粮食科技周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要紧扣主题,把举办粮食科技活动周作为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高度重视行业科技发展工作,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动员广大粮食科技工作者踊跃参与。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好本地的科技活动周相关活动,结合公众实际需求,要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科技周活动,营造科技创新文化良好氛围。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在充分利用传统宣传手段基础上,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结合本地特点和不同需求,提高科技活动周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在官网上对科技活动周进行专题宣传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三)坚持节俭办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少花钱办好事的原则,杜绝奢靡浪费行动。

  请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5月15日前报送本市(州)科技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于6月12日前报送科技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电子版(含照片、视频)。

吉粮科函〔2023〕3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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