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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885162M/2023-01025
分      类: 仓储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粮仓联函〔2023〕2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885162M/2023-01025 分      类: 仓储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粮仓联函〔2023〕2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粮仓联函〔2023〕22号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吉粮仓联〔2022〕44号)有关要求,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根据粮食产业发展、应急保障和节粮减损需要,支持粮食绿色仓储、品种品质品牌、应急保障能力、粮食机械装备、质量追溯能力、节约减损提升方面进行申报,融合项目建设,放大实施成效。

  (一)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支持地方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对现有粮食仓储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粮食仓储设施性能,逐步实现粮油的储藏保质保鲜、绿色生态、节粮减损、仓储作业环境友好的目标。主要支持仓房的仓顶、墙体、地面、门窗等气密性和保温隔热改造;粮油加工企业改扩建保温、低温或冷冻仓储设施等。

  (二)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结合粮食产业发展和玉米水稻产业集群建设,推动粮油加工企业提质增效,促进粮油品质提升,打造优质粮食品牌,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主要支持研发粮油新产品,制修订粮油标准,提高质检水平,宣传推介优质粮油产品,优化完善优质粮食线上线下销售网络等。

  (三)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结合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和粮食机械装备提升,支持纳入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的企业提高粮食应急加工、储运、配送能力,以及实施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满足粮食应急保供需要。主要支持改扩建成品粮油应急恒温储备库;配备成品粮仓库温度检测与控制系统,货架、托盘、叉车等;购置或升级改造成品粮加工生产线、包装生产线、码垛机器人等。

  (四)粮食机械装备提升。结合粮食绿色仓储能力、品种品质品牌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提升,支持企业在粮食仓储、粮食加工、环保烘干、搬倒装卸、检验监测等配套设备,推动企业粮机设施设备转型升级。主要支持粮食收储机械化、自动化、环保型机械装备的功能提升,绿色仓储配套的低温内环流、机械通风、粮情监测等设备,满足粮食除尘清杂、提高作业效率、降低粮食损耗和环保作业的需求;粮食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购置和技术改造升级,包括适度加工和副产物利用;粮食收储加工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含专业合作社)对现有粮食燃煤烘干机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环保改造(仅限燃煤改非燃煤,不包括烘干塔主体),满足粮食烘干需要和大气环保要求。

  (五)粮食质量追溯能力提升。支持粮食质检机构升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平台功能,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系统,整合集成粮食收获质量和品质调查信息资源,形成动态信息数据库,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数字化水平,提高收获粮食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本能力提升项目由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申报并组织实施。

  (六)粮食节约减损提升。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全面推进“地趴粮”整治,支持乡村科学储粮安全储粮和粮食产后服务设施建设。选取玉米种植规模或社会化服务面积大、能够开展籽粒直收、区域“地趴粮”问题突出、经营状况良好的较大规模专业合作社作为试点,支持升级改造仓储设施,配套粮食收储、烘干等环保机械设备,解决规模种植户在粮食清理、烘干、储存等环节的难题。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在吉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符合支持范围的粮食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和产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3.粮食企业信息已纳入国家粮油信息统计系统(鲜食玉米企业已纳入省局统计),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4.粮油加工企业2022年度粮油加工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大米玉米主食加工企业2022年度加工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企业、专业合作社不受加工产值限制。

  5.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6.项目应在2024年3月底前完工,其中改扩建保温、低温或冷冻仓储设施项目应在2023年度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2023年开工在建项目,但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比例不超过70%。

  7.优先支持纳入省、市、县政府或部门规划、年度重点任务、市县财政支持和开工条件成熟的项目。

  8.对纳入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计划的,同类建设内容未在申报截止日完成竣工验收,或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比例低于70%的项目,本年度不予支持。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一)申报程序

  1.组织企业申报。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粮食企业(含属地中省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编写项目申报书,受理企业申请。

  2.市县审核推荐。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经公示后会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拟支持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市县推荐材料:包括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推荐函(附件1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1)。

  2.企业申报书:附件2及其附件2-1、2-2、2-3、2-4、2-5。

  (三)报送要求

  1.企业申报书要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申报书封面统一为“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书”,注明申报企业名称和申报时间。申报书一式两份并扫描成PDF。

  2.请申报市县于2023年4月11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并扫描成PDF),连同企业申报书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仓储管理处(请通过快递邮寄,附光盘)。省局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

  四、财政资金补助方式

  项目建设以企业投资为主,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40%(用于项目直接投资),每个企业申报项目年度补助上限不超过800万元。在此基础上,市县可综合考虑本地财力情况,合理确定本级财政资金支持比例。省级粮食质量追溯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由省里统筹安排。

  财政资金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根据项目进度、企业自筹资金支付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对同一项目同一建设内容已享受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安排。

  五、工作要求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坚持承上启下、有效衔接、巩固拓展,突出目标导向、区分轻重缓急、集中资金办大事、不撒“芝麻盐”,经济、社会效益明显,能够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主动参与,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加强项目可行性分析,确保申报的项目可量化、可评估,精心审核筛选一批符合支持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确保通过省里评审的项目均能顺利实施建设。各地要对申报项目认真核实,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要求;是否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对同类项目的资金支持;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被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建设内容与支持范围是否对应,建设内容、参数填写是否过于简略、不够量化等;新建保温、低温或冷冻仓储设施和烘干机环保改造项目是否条件/技术成熟、完成前期手续或具备开工条件等。

  (二)合理把握项目申报规模。各地要统筹谋划项目,区分轻重缓急、平衡年度项目安排、合理把握申报规模,处理好稳投资和防风险的关系。对脱离实际、不符合支持范围及申报要求和条件、无法按时开工、无法如期完工的项目,一律不得向省里推荐。各地要对下达建设计划的项目加强日常监管,对因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无法按规定时限开工、调整投资计划、报大建小骗取补助资金、未发挥投资效益等行为的,省里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收回财政补助资金、核减下年度投资规模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提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做好项目申报指导。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了项目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局仓储管理处(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综合指导、协调调度、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和评估总结等工作,协调和解决项目申报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省局仓储管理处指导粮食绿色仓储、收储企业机械装备、粮食节约减损提升内容的申报和审核;产业发展处指导品种品质品牌提升、加工企业机械装备提升内容的申报和审核;粮食储备处指导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内容的申报和审核。

  (四)核定年度投资规模。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以及本通知规定的申报要求等,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选取与优质粮食工程契合度较高的项目。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吉林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库”核定年度项目投资规模,商省财政厅后下达年度建设计划。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忠宝(仓储管理处),电话:0431-88545023

      崔霁文(粮食储备处),电话:0431-85343390

      马晓会(产业发展处),电话:0431-85343419

  邮寄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725号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仓储管理处(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130061。

  

  附件:1.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函

     2.2023年度XXX(建设主体名称)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22日    

吉粮仓联函〔2023〕22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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