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推进方案(2022年度)的通知
吉粮办发〔2022〕7号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7号)要求,实现到2022年底,西部“地趴粮”问题突出的14个重点县(市、区)“地趴粮”减少70%,其他县(市、区)基本消除“地趴粮”的目标任务,省粮食和储备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的推进方案(2022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的推进方案(2022年度)
为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7号)要求,实现到2022年底,西部“地趴粮”问题突出的14个重点县(市、区)“地趴粮”减少70%,其他县(市、区)基本消除“地趴粮”的目标任务,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细化实化任务措施,全力做好全省“地趴粮”整治的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综合汇总、情况上报等工作,推动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具体任务
(一)制定完善任务清单。根据吉政办发〔2021〕57号要求,细化实化分阶段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推进措施、成果形式、时间安排等,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时间安排:2022年1月)
(二)制定省局推进方案。立足部门职责,从建立机制、跟踪调度、宣传培训、督查指导、考核总结等提出总体要求、具体任务、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时间安排:2022年2月)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调沟通,联系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台等,建立省局与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地趴粮”整治。(时间安排:2022年3月)
(四)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将“地趴粮”成效纳入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指标,明确考核的事项、标准、方式和要求等。(时间安排:2022年3月)
(五)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建立工作进度台帐,从3月份开始,每月10日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进展动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措施清单,及时协调解决。(时间安排:2022年3月到2023年1月)
(六)调度县市方案落实情况。深入县市、企业和农户开展调研,了解县市对吉政办发〔2021〕57号文件落实及配套资金筹措等情况。调研粮食产后服务主体对解决“地趴粮”的思路、措施和意见、不同种植规模农户对解决“地趴粮”的意见建议、对储粮装具需求和筹资能力等情况。(时间安排:2022年3月-4月)
(七)做好县市方案备案。督导县市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方案或工作计划,指导按照“五化”工作法全力推进,并向省局备案。(时间安排:2022年4月)
(八)指导设计优化储粮装具。总结现有各类储粮装具优缺点,指导县市根据农户需求设计节约、简洁、实用的钢制储粮装具,确保储粮装具结构安全和储粮安全。积极争取国家局技术支持,联系省内外有关科研机构,探索研发大农户储粮装具。(时间安排:2022年4月-5月)
(九)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西部“地趴粮”问题突出的14个县(市、区),并抽查其他市县对57号文件落实情况,了解各地对解决“地趴粮”问题的具体举措、实现路径和保障措施,查看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时间安排:2022年5月、10月,具体时间视情况安排)
(十)编制宣传材料。组织编制粮食产后服务宣传材料,宣传安全储粮知识、典型经验做法和企业服务运营模式等。协调省委宣传部,联系省广播电视台等制作系列专题片。(时间安排:2022年6月-8月)。
(十一)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县市对粮食产后服务主体进行仓储、检验业务培训,对农户进行安全储粮知识技术培训。(时间安排:2022年7月-9月)
(十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县市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节粮减损法律法规宣传、爱粮节粮教育,推广普及安全储粮技术知识。(时间安排:2022年9月-10月)
(十三)组织现场交流会议。在“地趴粮”问题突出的14个县(市、区)中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县市,召开全省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参观粮食产后服务、村集中储粮点、庭院安全储粮等先进典型。(时间安排:2022年11月)
(十四)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县市根据考核方案,开展“地趴粮”整治成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省局重点对“地趴粮”问题突出的14个县市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其他市县“地趴粮”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完成年度评估考核工作,形成报告报省政府。(时间安排:2022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局成立解决“地趴粮”问题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局仓储管理处,成员由一名二级巡视员、仓储管理处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综合汇总、情况上报等工作。
(二)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解决“地趴粮”问题的协调联动机制,按照分工合力推进。督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以“五化”法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调度。定期调度全省“地趴粮”整治进展情,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问题。重点抓好西部“地趴粮”问题突出的14个重点县(市、区)的督导,确保整治进度和质量,着重建立解决“地趴粮”问题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省局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综合督查考核工作安排,依据考核方案组织对全省“地趴粮”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省政府。
附件:1.《解决“地趴粮”问题》任务清单
2.《解决“地趴粮”问题》问题措施清单
3.《解决“地趴粮”问题》进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