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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885162M/2019-06202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4日
标      题: 《关于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885162M/2019-06202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4日
标      题: 《关于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4日

《关于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依据和过程

  为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国粮发〔2018〕155号)要求,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结合吉林实际,起草了《关于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先后征求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梅河口、公主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意见,三次征求中省直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均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

  二、明确了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的总体要求

  《意见》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托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优势,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建立粮食产销合作长效机制,为销区提供稳定可靠的粮源供给,提高国家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遵循“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主导、企业运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丰歉保证、长期稳定,法治保障、开放共享”的原则,主动对接粮食主销省市,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使粮食销路稳定发展、企业合作深度融合,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明确了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的重点任务和扶持政策

  《意见》从9个方面深化粮食产销合作:一是加强政府层面战略合作,二是深化粮食部门对口合作,三是开展地方粮食储备合作,四是搭建粮食产销合作平台,五是培育粮食产销合作载体,六是实施粮食仓储设施招商,七是推动企业深度融合发展,八是大力发展粮食订单收购,九是创新粮食产销合作形式。其中前3项属于政府间合作,后6项属于市场化合作。

  《意见》从4个方面支持粮食产销合作:一是加大信贷资金支持,二是加强财政政策扶持,三是完善粮食运输保障,四是强化市场信息服务。

  四、落实了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的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3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实施失信惩戒,三是严格考核督导。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7月12日  

 

原文:《关于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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