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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编写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遵守其相关规定,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六个部分组成。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grain.jl.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725号;邮编:130061;联系电话:0431—88549724,传真:0431—88589822, E-mail:slsjzwgk@163.com,联系人:张旺)。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省粮食和储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及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贯彻执行新《条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切实提高我局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对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认真组织学习新《条例》,增强宣贯力度、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围绕学习贯彻新《条例》,我局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议,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4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2020年初任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借调人员、其他新入职人员培训中,着重学习了新《条例》,借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按规定时间将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的纸质版及时报送至省档案局(省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中心),以便群众查阅、监督。同时,利用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全面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三是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实时更新日常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粮食储备制度、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等各类通知公告。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发布相关重点工作情况及政策信息。

 

(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有力。自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尤其在机构改革后,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并设有专职人员负责保障网站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专人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实现层层审核,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督促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各类通知通告、规章制度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三)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为全面落实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高效运行,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对硬件设施进行完善,对办公场所所需的电脑、电话等设备进行全方位保障,并建立健全工作网络,保证政务公开的正常运转。 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投诉举报制度》等相关制度及时进行更新补充完善,同时将相关制度纳入工作制度汇编中,下发至全体干部职工。为促进工作落实,主动将政务公开纳入常规考核,督促工作不力、配合意识不强的处室、单位进行整改,通过监督考核,全面提高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 规范化的轨道。

(四)强化网站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务网站管理水平。

  一是在以往内容发布的基础上,对照我局应当公开的法定内容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法定内容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做好维护和更新。

  二是对我局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无缝衔接,积极做好数据同源工作,最大限度保持数据一致性,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能对应查询到所有法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三是对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法定内容进行重新梳理,其中包括:文件、公告类信息;机关简介信息;权责事项;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务员招考录信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四是充分发挥媒体便捷优势,坚持政务微信及时更新,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微信网民留言办理,做到24小时应答,件件有回复。全年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359条,处理网民留言14件,微信号“吉林粮食”关注度不断提高。

  五是强化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网站全年无事故。

(五)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权限,明确信息审核人员,制定信息公开事项数据脱密处理规范,特别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进行统一管理,没有发生未审核信息上网、泄密行为、信息发布失信等情况,没有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同时,按照发布信息格式要求,对历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所发布的近500条信息进行重新排版,并对信息中的语病句、错别字等问题进行纠错处理。

(六)完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统筹推进。根据省政府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决定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围绕全省粮油价格、收购进度、粮油收储政策、部门预决算、定点扶贫、招标采购等工作,及时在网上公开相关情况和信息。今年以来在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信息200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持续推进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1.公开脱贫攻坚工作信息情况。及时公开我局对定点帮扶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情况,加大对帮扶工作动态、帮扶产业成效、产业扶贫政策的公开力度,提高我局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实效,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2.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发布各类安全生产文件通知、工作动态和预警提示40余项,为粮食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发布,极端天气预警等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有力促进了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在局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专栏,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吉林省粮食收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作为部门规章在省政府公报2020年第18期全文刊发;《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机构申报的公告》在省政府网站发布,确保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接收社会监督。

  3.按时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对年度部门预算决算,通过我局官方网站专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预算单位的总体收支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和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部门决算公开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决算,内容依次为部门概况、部门决算报表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部署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加强科学储粮、安全储粮宣传指导和科普信息公开。

  5.多渠道、多角度宣贯农产品品牌建设,营造公共品牌影响力。围绕吉林大米、吉林鲜食玉米品牌建设工作,全面贯彻《条例》,聚集吉林大米(吉林鲜食玉米)产业体系、质量体系、营销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五公开”,积极回应社会热点。

 

  一是及时公开宣传推介活动。根据新冠疫情变化,上半年推出吉林大米“云推介“活动,打造抖音“蓝V”矩阵,推进直播带货;下半年组织开展“7.16”主题日、2020中国吉林鲜食玉米产业大会“丰收节”产销对接活动 、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浙江宣传月、深圳推介会等10余场系列宣传活动。

    二是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招标采购,及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省局网站公开“吉林大米北京市场营销系列活动”“吉林鲜食玉米宣传册等资料制作项目采购评审公告”等采购、中标信息,规范品牌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品牌建设项目公开、程序公正、资金安全。

    三是及时公开社会征集信息。根据品牌建设工作需要,在省政府网站、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等新闻媒体公开征集吉林鲜食玉米LOGO和广告语,经专家组对投稿作品进行了初审、复审、终审、查重等评议审核,最终评LOGO作品15件,广告宣传语9条作为获奖作品,并对获奖作品申请了专利保护及公示。

  四是公开“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经验交流会、吉林好粮油产品名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实施成效,构建长效机制;公开《吉林省“科技兴粮”实施意见》、2020科技活动周和世界粮食日方案、粮食安全教育基地名单、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主会场活动,加强宣传科普,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公开《吉林省关于加强鲜食玉米品牌建设加快鲜食玉米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中国吉林鲜食玉米产业大会系列活动,切实把吉林鲜食玉米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品质优势快速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公开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速发展吉林省鲜食玉米产业的建议提案回复,人大代表表示满意。

  6.加强物资储备,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出台了《吉林省救灾物资和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规范省级物资储备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制定出台《省粮食和储备局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联动机制》和《省应急储备物资入库验收规定》,规范了应急物资调拨和入库流程。今年4月,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按照计划采购年度防汛物资,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开招标,全程公示,确保采购物资全流程公开透明。2020年全年,我们按照调拨指令,调拨物资178个批次,163万余件(套),总价值近4075万元。储备物资数质量情况实时统计更新,按月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保证储备物资账目明晰,信息共享。

  7.食盐质量监管信息及时发布。2020年初,为确保节日期间全省食盐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制定《关于确保春节期间食盐安全的通知》(吉粮盐函〔2020〕1号),要求各地要明确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增强防范意识,确保全省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5月15日是全国第27个“防治碘缺乏病日”。我们统一编印了2万份宣传手册、4万份宣传单给各市、县,统一组织全省开展了宣传活动。同时,在包保贫困村—龙井德新乡兴隆村开展了“防治碘缺乏病 助力脱贫攻坚”宣传和送爱心碘盐活动。 

  8.强化国家粮食交易信息公开。突出网络媒体平台公信力,进一步优化网站平台功能,合理设置网站栏目板块,及时发布交易信息及各方关注的粮食政策、粮油市场动态和价格信息。截止2020年末,发布交易公告107个,交易规则6个,交易清单107个,总成交数量1573.86万吨。共报送分析报告92篇,其中《竞价交易周报》24篇,《全国粮食交易市场每周动态》66篇,《中国粮食经济》2篇。通过“吉林粮食交易网”和“吉林粮食市场网”全年累计上传信息5000余条,各类粮油信息1200余条,编辑《吉林粮油信息》刊物31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粮食储存、运输、加工、大米品牌建设、安全生产,以及粮食流通工作成果、创新举措、工作成效及工作中的亮点和好的做法等情况,不断更新政务新政策、新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工作水平。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3383万元

  今年,我局共接到3件建议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省政协党派团体提案1件,建议提案结果公开3件。公开内容主要是关于加速发展吉林省鲜食玉米产业的建议、吉林省乡村振兴的建议和吉林省西部打造碱性稻米品牌基地的建议。通过反复沟通,全面征求意见,坚持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我局主办和协办的建议、提案均获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满意答复。

  全面细致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根据要求,重点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省政府规章清理、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等管理制度,特别是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今年,省局共制定3个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查后报省司法厅备案。

  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今年以来,根据省政府要求,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最后确定了我局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3项。对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认真研究和梳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网上办理工作,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

  坚持统筹推进,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要求,缩短办事时间,减少企业到场办事次数,确保所有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清单;大力推广网上办理,全部实现网上预审;同时对照机构改革形成了新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按照要求做好权责清单公示工作。现我局共有权责清单2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0项,均已按照要求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全面及时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省人大建议2项,省政协提案1项,均及时高效办理。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四章依申请公开规定,建立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并在省政府公开专栏中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制度、表格下载、在线申请等各项服务。

  2020年,我局共收到自然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经审查,自然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有关政府信息)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并明确答复“如答复意见侵犯了该人的合法权益,可在60个工作日内向吉林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终处理结果:处理及时,满意度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0年及以往年度,我局从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府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粮食和储备局在学习、执行《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提升了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但还存在不足,一是对新修订《条例》的部分条款理解还不充分,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对部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判别尺度把握不够准确,个别处室、单位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不明确、公开意识不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内容,扎实稳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要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栏目,提高栏目的规范性、互动性、惠民性,为群众了解我局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全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特此报告。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