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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粮食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省粮食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吉林省粮食局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
  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431—88549724,传真:0431—88589822,邮编130061,E-mail:slsjzwgk@163.com;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725号。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7〕63号,以下简称《任务分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工作时效,狠抓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分管信息工作和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注重工作的指导部署。印发了制定了《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局2017年政务公开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粮办发〔2017〕4号),参照国家粮食局2017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将具体任务明确到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三)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我局严格落实省政府要求,落实政府信息条例,完善了《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吉林省粮食就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共收到建议提案2件并及时进行了办理。在省粮食局官方网站开设了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对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五)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按规定时间将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的纸质版及时报送至省档案局省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中心。同时,利用省粮食局网站、微信、微博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4条(不同渠道公开相同计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为4条,占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的100%。建议提案结果公开2件。内容主要围绕如何做好粮食收储工作、大米品牌建设、改善农户储粮条件、推进产销协作等内容进行公开。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在公开渠道方面,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8条,占3%,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为4条,占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的100%。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54条,占49.7%。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7条,占1.8%,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80条,占30.8%,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35条, 占14.8%。
  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回应公众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0次,全局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20次。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好的发展态势,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还需扩大;政策解读性信息还需进一步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目前,我局正在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神积极予以改进。
  2018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
  二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
  三是加强培训研讨,交流经验,规范程序,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省粮食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