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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粮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省粮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等。报告中公布数据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粮食局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义,请与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725号;邮编130061;联系电话:0431—88511739;电子邮箱:cj88511739@126.com)。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省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分管信息工作和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省委、省政府专报的政务信息内容和质量安全保密提出明确要求;法规处负责对《省政府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网络日常管理、维护及省粮食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等技术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负责本处(室)、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省粮食局网上政府填报系统和门户网站的日常工作由法规处和信息中心的7位同志专职负责。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吉林省粮食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配套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6项制度。
  2.加强网站管理和页面升级。目前网站有64个栏目,页面布局更加合理,服务功能更加完善。通过安装硬件防火墙和P2P网络管理软件等技术手段对网络进行全天候监控,保障了网络畅通安全,方便浏览和查询。
  3.认真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做好有关重要粮食会议及其他粮食政务、商务活动的网上图文报道。每个工作日9时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加载,对网上信息进行更新,确保网站信息时效性。到目前网站访问量达145万次。
  4.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及时更新。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我们严格落实省政府要求,落实政府信息条例,制定了《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投诉举报制度》、《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吉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在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81条,其中,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0条,在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51条。
(二)公开内容
  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占1.04 %,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15条,占3.1%,业务管理类信息10条,占3.4%,其他类信息451条,占93.8 %。
(三)公开形式
  在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0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6.2%,在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51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93.8 %。在各新闻媒体、网站、报刊等发布信息360条。内容主要是粮食收购、安全储粮、转变方式、加强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和十三五规划等情况。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我局吉林省粮食局政务微博开通上线。以“富农强企,惠民兴业”为宗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发布政务微博广播221条,听众达1025人,阅读量25,000余次。
三、其他情况
  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及对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和减免等情况。
四、2015年重点安排
  2015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下发《2015年省粮食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行业政务公开指导。
  二是加强培训研讨,交流经验,规范程序,提高水平,促进工作。
  三是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附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省粮食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