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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点击数: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1-88906105,传真:0431-88904380,邮编:130051,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和《吉林省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对本单位的基本概况、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和招考录用等重点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内容、责任主体和渠道等要素,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强化对各项公开工作的跟踪督导,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门户网站公开咨询申请方式并保证渠道畅通。面向公众发布申请须知、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等提示性信息;面向内部优化和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存档保存等相关流程,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答复效率,多措并举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认真研判申请量集中的信息,严格把握公开范围,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

    (三)不断提高政策文件解读实效。政策解读实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于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开展深入解读。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把控,对政策制定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二是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施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和部门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三是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文件及解读内容,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2025年,本单位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3份政策文件,并同步发布政策文件解读内容。

    (四)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各局属单位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将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委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年度经费,保障政策解读、培训宣传等工作顺利开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研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上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照问题查找不足,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工作要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加强,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的掌握运用存在差距,其工作熟练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工作中,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省管局工作实际,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全面解读《条例》内容,提高全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能力、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