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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管局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吉管发〔2018〕13号

局属各预算单位:

按照吉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工作要求,现将《省管局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29

(此件依申请公开)

省管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

 

为了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清晰易懂,根据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吉财预[2016]97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主体

省管局负责对本部门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按《预算法》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的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说明。

二、公开内容

(一)部门预算公开。按省财政厅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收入支出、财政拨款收支、“三公经费”支出等数据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二)部门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和部门决算批复内容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间

预决算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四、公开形式

在省管局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五、公开要求

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六、工作分工

(一)局财务管理处负责编写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报告。

(二)局信息中心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决算信息上传至省管局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并接收社会反馈信息工作。

(三)局财务管理处负责对社会反馈问题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