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相关政策解读
问题1:措施中关于优化市场准入准营服务方面提出了7条措施,市场主体非常关注,能否围绕这方面政策具体解读一下?
答:非常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在优化市场准入准营制度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12月,我省市场主体总量历史性地突破300万户。2021年我省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50.6%,增速位居全国第3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我们紧盯市场准入准营退出中的关键环节和痛点堵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推出了7条措施。
一是大力提升市场主体开办服务水平。以3月1日起全面施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执行全国统一的登记管理政策文件和规范要求,不断优化登记办理流程,提供更加规范化、标准的登记管理服务。在企业开办已经实现“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基础上,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刻制公章等纳入个体工商户开办环节,实现“一网通办”,为更多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开办服务。
二是推进平台经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符合条件的托管机构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请将符合一定条件房屋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允许申请人自愿选择承诺制办理。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三是推动“证照一码通”改革提质增项扩面。在去年“证照一码通”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涉企经营审批事项,选取群众办事频次较高的事项纳入“证照一码通”改革,力争把改革事项由27项增加至35项以上,试点单位由5个增加至30个以上,实现市场准入准营同步提速。
四是实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一网通办”。今年6月起,将全面推行行政许可e窗通系统,将市场监管部门17个行政许可事项、67个子项,按268个不同业务情形提出具体业务需求,全部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行许可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全程不见面审批。
五是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近年来,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受到了市场主体广泛欢迎,今年我们准备进一步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其中,力争覆盖超过98%以上的市场主体,这些市场主体均可登录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一站式办理所有注销登记手续。
六是探索实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部分市场主体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其仍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待情况好转后仍可以重新经营。因此,通过借鉴香港“不活动公司”制度,探索实行歇业制度。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内,市场主体除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外,仍然具备市场主体的其他合法权益。通过歇业,可以助力这些市场主体渡过经济不活跃期,节省维持成本,保持经济发展内在活力。
七是推动惠企政策一站直达。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为扶持市场主体发展,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但还有不少市场主体不知道到哪里去找、找到了不知道如何用的尴尬情况。为提升惠企政策精准服务质效,省政府建立了政策直达机制,由省市场监管厅牵头负责涉企优惠政策直达工作,我们专门建立了政策直达平台,实现政策条目化解构、智能化推送、一站式直达,帮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惠企政策红利。大家通过省市场监管厅门户网站或吉事办就可以登录查询,同时也可以对政策进行评价,给我们提出意见建议。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问题2:我们注意到,省市场监管厅提出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20条措施中有两项是关于知识产权的,请问如何申请专利快速预审,如何享受专利转化实施奖补政策?
答:由于我国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位,专利审查任务较重,导致专利审查周期较长,市场主体对专利快速确权有迫切诉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省加快推进中国(吉林)、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于去年5月同时获批筹建,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正在筹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验收迎检工作,力争于3月底建成运行。中国(吉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承担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和医药领域的快速预审,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承担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化农业领域的快速预审。在保护中心服务区域内符合以上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到保护中心备案,个人不能单独备案。备案后的申请主体通过预审管理平台提交预审申请材料,保护中心审查合格后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入快速审查通道,解决专利授权周期长的难题。备案和预审均不收费。
另一方面,我省高校院所存在大量的“沉睡专利”,专利转化运用水平亟待提高。自去年6月《新专利法》实施以来,我省积极抢抓机遇,在高校院所先行先试推行专利开放许可,征集16家高校院所723件开放许可专利,经大数据分析,定向推送给1000户企业,举办开放许可专利对接会,促进专利供需精准对接。今年,我厅将全面推行专利开放许可,将专利征集范围扩大到企业。将于上半年发布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对高校院所向中小微企业许可或转让专利数量达到20件以上、龙头企业向中小微企业许可或转让专利数量达到10件以上,专利合同成交额达到一定金额并取得实际经济效益,择优给予10-30万元资金补助。
问题3:措施中提出多项关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的措施,请问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一、“减免市场主体检验检测费用”方面
为更好的服务于市场主体,截止2022年底省质检院将指定院业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减免市场主体检验检测费用的工作。一是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检验检测费用,减按70%收取;二是对碳纤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新产品研发、工艺设计改进等检验检测,减按50%收取;三是对小微企业名录库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乡村振兴相关企业、“个转企”企业,首批次送检产品(发放生产许可证检验除外)免收检验检测费用。”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提交申请减免的相关资料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的政策。
二、“量身定制市场主体检验检测服务”方面
省质检院将积极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一是提供驻区驻场综合检测服务,例如在长春国际汽车城等产业集聚区,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驻区驻场综合检测服务;二是提供现场、网上、上门服务等多种检验检测业务受理方式。例如通过我院开设的网上受理平台和现场的“一站式”检测受理服务窗口,推出个性化“套餐”检测项目,及开展上门受理、取送样品、免费邮寄检测报告及发送电子报告等服务方式。新的一年,省质检院将努力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优化业务结构,不断提供符合市场预期和企业创新发展需求的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
三、减免特种设备检测费政策方面
特种设备在生产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又有一定的风险隐患,只有通过定期的科学检测,才能保证其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目前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共有8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3种承压类设备,电梯、起重机械等5种机电设备。为了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助力特种设备领域相关企业快速稳定发展,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凡是委托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开展的特种设备检测服务的企业,推出相应减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费的扶持措施。具体包括四类检验项目:一是受企业委托开展的滑雪场特种设备检测,减按50%收取;二是常压罐车检测,减按70%收取;三是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测,减按85%收取;四是锅炉和压力容器检测,减按90%收取。企业办理人还可以携带办理材料到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办理,凡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的,且通过现场审核的,即可享受服务费减免政策。
问题4:措施中第18至20条是监管执法部分,能否将这部分内容解读一下?
省市场监管厅始终坚持“监管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为先”的理念,坚持以监管执法促规范、助发展、强服务。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让市场主体在包容的营商环境下自由准入、自律经营、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连续3年部署专项检查,督促违规收费主体主动退费、减轻企业负担3.79亿元。二是强化竞争执法,健全完善抽查工作机制,累计抽查政策措施4014份,调查纠正行政机关出台的文件18件,办结行政性垄断案件2件,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44件。三是组织系统围绕民生利益和社会公平开展“雷霆”“铁拳”执法行动。2021年查办案件10079件,罚没1.39亿元。四是加强行政指导,发挥执法教育纠正作用。全省系统2021年开展行政约谈944次,送达行政告诫书1237份,对951件行政处罚案件免于或减轻处罚,减免金额1429.24万元。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服务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扎实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重点行业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整治各类涉企违规收费,推动政策红利及时、足额向终端传导,激发企业活力,提振市场信心,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行。二是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发布《吉林省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地方标准》,引导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避免企业在经营中碰触《反垄断法》红线。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针对行政机关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限制或排除竞争依法进行纠治。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维护市场秩序。三是推行“五段式”执法工作。探索“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五段式”执法模式,前端强化宣传引导,后端加强督促整改。收集乱摊派、乱罚款行为线索,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执法、以罚代管行为发生,保障执法全过程依法规范。四是出台第二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按照“首违可不罚、无过错不罚、从轻兼减轻”的执法原则,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关心关注的食品、特种设备、广告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完善不予处罚清单内容,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初创企业提供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在全省加快营造法治化的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保障。